学者喊修法 让法官可提不同意见书

宪法法庭针对死刑是否合宪作出宣判,认为死刑应一致决。(本报资料照片)

宪法法庭针对死刑是否合宪作出宣判,认为死刑应「一致决」。辅大法律系教授张明伟21日表示,基于正当程序,死刑案件本来就应该采取一致决,现行制度不仅未采一致决,也不允许合议庭法官以不同意见书表达其立场,等于要让不同意见的法官承担多数意见的瑕疵,很不合理,未来修法应该让法官能提出不同意见书。

张明伟说,合议庭法官评议过程不公开是合理,但评议结果应该可以让外界知道个别法官的想法,以美国审查大法官提名为例,被提名人过去的立场,常为审查的标的,如果不能提出不同意见,不就要让不同意见者为多数意见负责吗?可见此种制度并不合理。

现行37名死囚该何去何从?张明伟表示,如果当初判决引用的法条合宪,例如杀人罪,除非被告犯罪时有精神问题,否则无法以宪法法庭此号判决救济。

「法官论坛」则有法官提问,「国民法官的案子是不是也要国民法官加法官一致决才能判死刑?《国民法官法》也要修法?」

有法官回应,第一审是依《国民法官法》规定审理,宪法法庭指一致决的合议庭「法官」,是指具备《法官法》所定各级法院资格的刑事法院合议庭法官,所以只有「职业法官」要一致决。

另有法官指出,死刑的宪法判决成为大法官毕业成绩单之一,掌声或嘘声真的重要吗?希望未来主政者能够苦民所苦,暂时搁置民意尚未凝聚共识的释宪案,推动务实科学理性的司改工作,有效率专业解决诉讼爆炸问题,改善司法体质才是全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