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窝原料不明、标示不符 3业者挨罚
知名燕窝品牌老行家因产品外盒与瓶身品名标示不一致,遭地方卫生局依《食安法》裁处6万元。(食药署提供/王家瑜台北传真)
农历春节将近,民众经常购买蚬精、鱼精、燕窝、胶原蛋白、葡萄糖胺等饮品当成送礼选项。食品药物管理署22日公布全台稽查结果,知名燕窝品牌老行家、禧元堂都上榜,另桃园市「新澄国际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查验输入的燕窝原料,遭地方卫生局开罚3万元,并命其产品下架回收。
食药署联合地方政府卫生局共同执行「112年度动物性来源机能性饮品制造业稽查专案」,总计查核38家业者、46件成品及57件产品标示,其中4家业者标示不符规定,4家业者未依规定设置卫生管理人员,2家业者使用之原料标示不符规定,1家业者使用的原料未办理输入查验。
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说明,由统荃生医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燕窝产品,外盒品名为「老行家御燕」,瓶身上品名却是「老行家即饮冰糖燕盏」,两者标示不一致,依《食安法》裁处6万元。
北市业者禧元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燕窝产品,由于冰糖原料标示不合格,遭依《食安法》裁处3万元。林金富说明,该产品标示「现炖日期」,但规定须标示有效期限,查其来源为「荣德商店」,已针对来源业者裁处。
另外,本次查获1家业者使用原料未办理输入查验,桃园市新澄国际有限公司生产的「夫人品燕窝」及「夫人甜品」违反《食安法》第30条,遭裁处3万元。林金富说明,依规定食品进口需要申报查验,但业者无法提出燕窝原料的输入证明,可能是没有妥善保存,或是使用快递或国际便捷输入,地方卫生局裁处并命业者下架回收产品,不得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