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米与加工米产品重金属标准不一 食药署:业者应自行换算符合规定
消基会日前查出市售4件米制加工品的重金属镉含量超标。(消基会提供)
消基会日前查出国内有4件幼儿米食副食品的重金属镉含量超标,但业者将矛头指向农委会,认为所使用的原料都来自公粮,不知为何制作成原物料后会超标?食药署今天表示,原料米的重金属镉标准为0.4ppm,但婴幼儿副食品的镉含量标准为0.04ppm,但即便两者标准不一,业者仍要把关终端食品的标准,违者最高可罚300万元。
食药署食品组简任技正周珮如表示,依照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食品业者在制成食品时,本应先确认原料确定符合终端食品的标准以及与原料来源,因此即便业者称原料来自公粮,符合米的重金属标准0.4ppm,也要自行换算比例制成符合0.04ppm的产品。
除一般米含有重金属外,食药署也统计在民国99年至108年间,有25项号称有机的农产原料超出0.04ppm的终端食品标准值,对此周珮如强调,食药署所认定的有机,仅是规范农民不得用农药,并未对农产的重金属含量加以限制,但其他相关的有机标章是否同步要求农产不得检出重金属,必须询问农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