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加强猪肉原产地(国)资讯标示稽查 75家业者皆符合规定
▲台东县长饶庆铃(左)与台东市长张国洲视察猪肉原产地(国)资讯标示。(图/记者杨汉声翻摄)
记者杨汉声/台东报导
台东县卫生局因应中央开放含莱克多巴胺的猪肉进口,由台东县长饶庆铃率队,分为5组前往台东市中央市场等地进行猪肉原产地(国)标示稽查工作,督促业者做好猪肉原产地(国)标示工作。卫生局一共稽查75家,含中央市场、各大卖场、早餐店,便当店等,其中少数商家虽标示不完整,但在辅导后立即改正,已符合相关标示规定。
卫生局猪肉原产地(国)标示稽查及抽验,稽查人员出动15人,上午8点30分在台东县府广场集合后,共兵分五路进行,首日先以台东市区及各大卖场为稽核重点。
台东县长饶庆铃与卫生局同仁一同前往台东市中央市场及正气路一家大卖场视察,台东市长张国洲也在中央市场陪同县长联袂视察及宣导,各肉商摊位情形皆符合规定。
饶庆铃表示,希望业者贩售猪肉相关原料食品皆应于外包装、菜单注记,或使用标签、立牌等方式标示猪原料原产地,也请消费者安心到中央市场采买,以及欢迎大家多多食用台东本地生产的温体猪食品。
卫生局指出,为提供消费者清楚且明确之选购资讯,针对猪肉及猪可食部位原料,要求原产地(国)资讯透明,日后从大卖场、超市、传统市场、零售通路,至餐厅、便当店、小吃摊等,不管是生鲜猪肉、加工食品、卤肉饭、贡丸汤或是任何含猪肉及可供食用部位的食品,都要清楚标示猪原料原产地,增进消费者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