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进口莱猪首日 台南市稽查猪肉品原料标示!
▲台南市卫生局在局长许以霖亲自带领下,于元旦假期动员62名稽查人员,针对台南市传统市场、大卖场及餐饮等食品业者进行猪原料之原产地标示查核。(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因应2021年1月1日猪肉及猪可食部位原料之原产地标示新规定,台南市卫生局在局长许以霖亲自带领下,于元旦假期动员62名稽查人员,针对台南市传统市场、大卖场及餐饮等食品业者进行猪原料之原产地标示查核,以维护肉品安全及消费权益,截至1日下午5时止共稽查262家次,猪肉产品238件,结果皆符合规定。
卫生局局长许以霖指出,卫生福利部于2020年9月17日修正「散装食品标示规定」第5点以及公告「包装食品之猪肉及猪可食部位原料之原产地标示规定」、「直接供应饮食场所供应食品之猪肉及猪可食部位原料之原产地标示规定」;卫生局于去年积极辅导业者猪原料原产地标示,今年起新规定已正式施行,该局将纳入稽查重点。
业者若未依规定标示,将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2、25条规定,按同法第47条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若原产地标示不实者,则依违反食安法第28条第1项规定,按同法第45条规定处新台币4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罚锾,业者务必依贩售或使用猪原料之实际产地标示,以免违法受罚。
卫生局呼吁食品业者,勿购买来源不明之产品,并留意产品之标示是否符合规定,并保留交易凭证及其相关文件,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产品及用餐时,应注意原料原产地之标示。消费者若有任何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欢迎洽询卫生局免费服务专线0800-2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