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连假不间断 台南市政府3日持续派员查核猪原料原产地标示!
▲台南市政府元旦3天连假,共查核1160家次,猪肉产品1318件,结果皆符合规定。(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猪原料原产地标示新法上路,为让消费者清楚辨识猪原料原产地及保障肉品安全,台南市政府元旦假期派员至传统市场、大卖场、便利商店、早餐店、小吃店、速食店及餐厅等场域,查核业者贩售或使用猪原料标示原产地之情形,元旦3天连假共查核1160家次,猪肉产品1318件,结果皆符合规定。
卫生福利部公告散装食品标示新规定、包装食品及直接供应饮食场所供应之产品含猪肉或猪可食部位原料,应于营业场所明显处,或于产品外包装上以中文标示猪原料原产地,让消费者方便办识与安心选购。
市府今年已纳入查核重点,业者若未依规定标示,将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2、25条规定,按同法第47条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若原产地标示不实者,则依违反食安法第28条第1项规定,按同法第45条规定处新台币4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罚锾,业者务必依贩售或使用猪原料之实际产地标示,以免违法受罚。
市长黄伟哲呼吁食品业者,勿购买来源不明之产品,购买猪原料产品应注意产品之标示是否符合规定,并保留交易凭证及其相关文件,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猪原料产品或用餐时,应注意其原产地之标示。消费者若有任何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欢迎洽询卫生局免费服务专线0800-2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