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管会联手打「肥猫」?拟整顿银行高层薪资结构
央行、金管会联手揪「肥猫」!为让银行高阶经理人薪资结构更合理,符合OECD规范,并确实反应其决策风险,金管会赞成央行提出三点建议,将研议规范银行副总级以上高阶经理人薪资结构,使其固定薪资不得低于变动薪资、变动薪资递延给付等。
金管会今(30)日举行金融联系会议,央行会中指出,访视国内金控时发现,银行业高阶经理人薪资的变动薪资高过固定薪资,也就是,高阶经理人的分红、奖金高过本薪,违反在美国、欧盟等地上实施的OECD的薪酬制度稳健原则。
央行表示,《金融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基层从业人员薪资不得以其受托或销售的金额多寡为主要考量因素,没有规范到高阶经理人,且金控虽有设薪酬委员会,但无法实质管控到旗下的银行。
对此,央行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副总层级以上的高阶经理人,变动薪资与固定薪资最高比例为1:1,也就是,变动薪资不可以高过固定薪资,若固定薪资为1千万时,分红最高也只能领1千万;
其次变动薪资中应该有40%-60%延迟给付,国外至少一般延迟给付3年,若事后有过失,将可追回薪酬;第三,避免给予过度变动薪资导致金融机构承担过度风险,因此,高阶经理人薪酬应与其决策风险连结。
曾铭宗表示赞同央行建议,会进一步研议本国银行业是否可以落实,至于同属金控旗下的证券、保险是否跟进,还言之过早。
此外,为为避免金融从业人员销售商品或服务时,仅以业绩为考量因素,而忽略消费者权益及各项可能风险,金融消费者保护法通过,金融机构发放从业人员薪酬时,不得以其受托或销售的金额多寡为主要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