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制催生红包文化 歌厅华丽转身

位于西门町汉口街的凤凰歌厅,曾经孕育出星星我心女星吴静娴歌手,红极一时,如今却是硕果仅存的歌厅之一。泽庵丁长年观察红包文化,向读者揭开红包场神秘面纱。(邓博仁摄)

台湾红包场文化源自于1960年代的大型歌厅,在戒严、白色恐怖的紧张氛围下,当红电视歌唱节目群星会」是难得的娱乐,捧红许多歌星。他们在节目演出之余,就会到歌厅演唱,甚至受邀到东南亚各国夜总会演出。

台北市的第一间歌厅,就是1961年在西门町成都路昆明街口国宾戏院二楼的「国之宾大歌厅」,开创歌厅文化的第一波黄金年代。

泽庵丁表示,本来只能在电视上看到的歌星,竟然在歌厅也能见到,「对歌迷而言,只要花一点钱,就能在歌厅见到歌星本人,在那个娱乐很少、社会压抑的年代,是一件大事。」

然而歌厅文化在1970年代一度受到秀场文化冲击,包含俗称「牛肉场」的流动歌舞团地下舞厅电玩游乐场、卡拉OK、餐厅秀等。大型歌厅逐渐歇业,但部分非法娱乐在政府扫荡后,消费人口又回到歌厅、电影院怀抱,中小型歌厅和附设舞台西餐厅蓬勃发展,在1970年代到80年代又迎来歌厅文化另一波高峰

现在熟知的「给歌星包红包」文化,就在这时逐渐出现。早期的大歌厅是「纯听歌」,进场只要点杯茶、水果即可,歌星与群众间鲜少互动。后来为了提升顾客消费金额,歌厅开始提供酒水餐点。又发展出业绩制,鼓励歌星与客人交流,留住顾客。

早期是影视歌星会到歌厅表演,后来歌厅也反过来,捧红不少歌手,转战荧幕成为影视明星。电影《星星知我星》的金钟影后吴静娴便曾长年在歌厅演出,如今照片仍然高挂在西门町「凤凰大歌厅」门口。也有不少歌星如王少卿白金燕、郑茵茵,除了演唱,后来自己也成为歌厅业者,延续歌厅文化,如今却依然不敌流失的听歌人口,逐渐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