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争讼被判4月 美丽华总座黄世杰:上诉到底
▲美丽华总座黄世杰(左)对于被依伪造文书判刑4月,表示将上诉到底。(图/记者杨佩琪摄)
美丽华家族内斗,不仅导致大直美丽华影城歇业,美丽华百乐园总经理黄世杰和二姐黄秋香,因遗产问题被大哥黄世昌提告伪造文书等,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黄世杰在伪造文书部分,被判4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每日1000元折算,其余被控侵占遗产部分,获判无罪。黄秋香则是通通无罪,全案可上诉。黄世杰8月1日发表声明,将上诉到底。
黄世杰曾在开庭后表示无奈,兄弟姊妹闹成这样谁都不愿意,不过也强调,一切都是照父亲的指示执行。黄秋香则在开庭时表示,她只是依照父亲遗嘱处分自己的分配到的遗产。
美丽华创办人黄杏中2015年过世,二儿子黄世杰接班,但长子黄世昌不满,认为黄世杰、黄秋香姊弟俩私自将父亲留下的5万股杰昌公司股权,转到黄秋香名下,黄世杰并且盗用他的印章,盖在股东债权居次同意书上,并向新光银行贷款1亿元,因此对黄世杰、黄秋香提告伪造文书、侵占等罪。
以下是黄世杰声明全文:
本人黄世杰自父亲开始身体比较差的104年2月开始遭大哥黄世昌提告多件诉讼缠讼至今,司法都一一对本人为不起诉处分确定。本次自诉案件,黄世昌又提告本人跟本人二姐侵占罪,本人及二姐均获判无罪。但黄世昌提告本人伪造文书案件居然遭法院第一审判决有罪,本人深感错愕与不解,将上诉到底。
黄世昌先生提告本人伪刻其印章用于向新光银行贷款的其中一份股东债权居次同意书之文件,但该新光的一亿元贷款是父亲的决策,也已经经过台北地检署、高检署及台北地方法院交付审判程序均为相同认定,该次贷款所附的股东债权居次同意书文件也是本人依照父亲的意思用印,而本人父亲有权使用兄弟姊妹的印章于公司相关事务,此为家族多年来的惯习,本人确无伪造文书的犯意,且该印章也是保管于公司保险箱,也是黄世昌所明知。更何况该贷款已经还清,黄世昌先生没有任何的损害,黄世昌却只为争夺经营权而一再用诉讼手法想逼迫本人就范。本人承袭父亲遗志,绝不屈服,将上诉到底以还本人清白。 美丽新娱乐董事长 黄世杰10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