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换药「吃了没效」?通报案件暴增243件...精神药最多
▲医院换药后,医疗人员与民众察觉药效变差,即可上网通报。(图/记者季相儒摄)
医院换药,患者使用后药效变差怎么办?今年5月卫福部食药署增设了「疑似药品疗效不等」通报新制,民众及医疗人员可使用行动装置上网通报,半年来接获的案件量从两位数暴增到243件,其中更有30%是安眠药等精神抑制用药。
过去因健保调整药价,许多医院传出「换药潮」,然而民众在服用了同份量、同剂量、同用法的不同厂牌的药品后,却感觉药效变差,即可透过药品疗效不等通报系统(https://qms.fda.gov.tw)上网通报。
据《自由时报》报导,过去2015~2017年的通报案件为分别为34件、52件及29件,落在2位数,然而过了短短半年却暴增到243件,食药署长吴秀梅解释,今年可能因新通报机制较便利而导致件数增加。健保署专委黄兆杰指出,这243件通报以安眠药等精神抑制用药占三成最多,其次是抗高血压、血脂调节剂、泌尿外科与糖尿病用药等,来源从诊所到大医院均有。
▲学名药与原厂药,均经过药品上市前的审查与上市后的监测。(图/翻摄自pixabay)
健保署也表示,接获通报案件后,会评估是否符合疗效不等,并经临床专家评估后,就会启动药品品质调查,过去通报后做的药品检验,很少发现药效有问题,推估这次通报案件虽然增多,但多属于民众在换药时的心理因素影响。
另外过去也有民众的药品因为由「原厂药」换成「学名药」,或者「学名药」换成「原厂药」向医师反应药效变差,到底这两者有什么不一样?药师甘谊文表示,这两者药品的主要成分是相同的,所以并不影响药品的安全、品质及疗效。
甘谊文进一步解释,学名药是经过食药署的把关和审核,通过药品上市前的审查及上市后的监测,确定具有相同的规格跟用药方式,并且用于相同的疾患,可以产生相同的疗效,才能通过核准上市。民众若对于用药有疑虑,也可咨询医师与药师,切记随便乱停药,影响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