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装设监视器遭议会退回 黄伟哲:在人权与保障幼儿安全找平衡点
▲台南市长黄伟哲认为,有关幼儿园装监视器,将在人权与保障幼儿安全找平衡点。(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针对幼儿园装监视器部分被议会退回,市长黄伟哲指出,对幼儿园两岁以下是中央有规定,法律有明文规定,强制要装监视器,但两岁以上,在幼儿园的部分到距离小学之前,这部分中央没有明文规定,且是全国性议题,已经吵嚷争执很久了,在中央、在立法院到最后都没有办法有一个一致的见解。
黄伟哲说,其实这部分既然是存在高度争议性,所谓的人身隐私权的保障,还有宪法对于人权的保障,或者是对治安的保障,市府还是需要订定一个比较可行的方式。
「我们也尊重议会目前为止暂时搁置装置监视器的条款,但是他觉得其实怎么样可以保障孩子,不被看到的时候被施暴或是被虐待,这部分还是需要思考。但是目前为止,如果曾经发生过虐童案件的学校或者是幼儿园,市府还是鼓励他们装。」
另外,有装设的监视器的幼儿园还是需要让社会大众知道,市府可能考量要去公布哪些幼儿园有装,那这样方便家长选择的时候能做一个选择。这个部分都是在草拟阶段,还没有确定,但是他觉得其实在人权跟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中间找到一个折衷的平衡点。
据了解,针对社会局所提「台南市儿童及少年保护自治条例草案」于7日审查,其中备受讨论的草案条文第10条,仍有多位议员持不同意见及疑虑,有议员表示目前虽然中央已经通过托婴中心要装设监视设备的法令,但幼儿园部分尚未通过,若台南市通过强制幼儿园装设监视设备,立法较中央严峻,是否有侵害教师教学自由或隐私权的疑虑,但亦有议员表示此条的精神在保护儿童、家长的权益,杜绝儿虐事件的发生,也为将来可能的争议保全教学现场的证据。
由于本案仍有多方意见,因此议会决议宣布退回,重交法规会审查,并于下次会期进行专案报告,让所有议员能充分沟通及使市府了解市民反映的意见,进而订定适当的法规。
黄伟哲表示,目前为止对于幼儿园装设监视器争端仍很多,所以市府第一个要求幼儿园要自制,就是要约束自己的老师,第二个市府会加强稽查,如果碰到非法的教保员或者是超收的情况,一定依法裁处,台南市政府会尊重议会的决定,议会决定要纳入这个条款,市府就依法办理,议会决定不纳入这个条款,市府会加强稽查以保护幼儿的受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