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NG GUNS》电影版引纠纷 原着判赔5百多万元可上诉

台北地院27日判决《YOUNG GUNS》原着林政德需赔偿吉时娱乐5百多万元。(图/资料照)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漫画家林政德创作知名漫画《YOUNG GUNS》,但原本电影公司「吉时娱乐」因拍电影衍生纠纷,吉时娱乐向林求偿7百多万元,北院27日宣判林政德须赔偿将近5百2十万元,全案还可再上诉。

吉时娱乐声称,得到林政德授权开拍《YOUNG GUNS》真人版,也向文化部申请奖励金,,但2016年间林的经纪人却以合约过期3年中止授权,导致吉时受损,因而提出赔偿告诉,向林开价7百余万元。

但林政德律师强调,双方合约在2016年时已经失效,又没有另签新约,所以自然有权终止,但是吉时娱乐的律师则说,2014年双方曾经换约,所以期限内单方面解约才会提告。

北院指出,吉时娱乐为了拍电影所支付的费用以及商誉受损,应判赔1百多万元,再来又丧失补助金4百多万元,因此判赔517万61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