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雙法三讀 醫界肯定促生技業大展拳腳
再生医疗双法今天上午在立法院三读通过,台湾医疗健康产业卓越联盟基金会等6大医护团体联合发布声明表示,肯定政府努力,在法令基础上,让生技产业能够大展拳脚。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再生医疗双法,新法赋予再生医疗研究发展、技术管理、细胞源头管理等法源依据。新法明定,执行再生技术前应进行并完成人体试验,非医疗机构不得执行再生医疗,违者最高处新台币2000万元罚锾。
财团法人台湾医疗健康产业卓越联盟基金会、台湾医院协会、中华民国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中华民国护理师护士公会全国联合会、台湾私立医疗院所协会、台湾医务管理学会等6个医护团体下午发表联合声明,对于政府推动再生医疗给予肯定跟支持。
台湾医务管理学会理事长洪子仁告诉中央社记者,早在「特定医疗技术检查检验医疗仪器施行或使用管理办法」通过后,各大医疗院所就陆续向卫生福利部申请执行项目,比方说退化性关节炎、实体癌等。
而这次修法的重要性,洪子仁解释,执行医疗业务的场域是在医疗机构中,但合作的实验室却是在外面,再生医疗制剂管理条例上路后,从医师资格到细胞组织提供者等都有所规范,兼顾管理与安全,同时透过办法搜集病例,达成促进研究发展的目标。
洪子仁强调,今天法案终于通过,代表2个重要意涵,第1是有法令为基础,提供再生医学与细胞治疗等生技产业发展,让生技产业可以大展拳脚。
至于第2个意涵,他认为是让台湾的再生医学与细胞治疗等生技产业,有机会持续投入资源提升研发及技术能力,代表台湾除了半导体和机械制造产业外,生技医疗也能成为未来台湾发展国际医疗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