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淑晶坑杀78人判8年!林智群感慨:司法被她利用「变恐吓工具」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房东张淑晶多次爆租屋纠纷,坑赚房客,被多名受害者指控诈欺与诬告等罪嫌新北地检署认定超过160人受害,历经法院3年多审理,针对其中78人受害部分,判张淑晶8年2个月徒刑;对此,律师林智群得知此消息时,不是高兴,却是感到难过,「为什么张淑晶这样的人可以横行这么久,要到前几年新闻报导出来后才被发现?」

新北地方法院历经3年多审理,调查指出,张淑晶和黄姓友人从2013年起,以经济弱势急于租屋的心理,先用低价承租房屋,再隔成多间小套房出租,宣称装潢、全新家具,借此吸引房客上门,实际上却是以旧充新,再用价格低廉的方式分租给学生族群

▲女房东张淑晶。(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签约后,张淑晶又巧立名目收费,以断电等手段逼房客自行解约,有房客签约后不堪其扰要求解约,就被控诉侵占等罪嫌,甚至连亲友被告。她找各种理由提告,发动司法侦查权,欺负多数人对法律知识的薄弱,又不愿惹上官司诉讼,为了自己取得利益浪费了国家资源,使被害人无端遭受刑事侦查。

张淑晶犯下18个诬告罪,诈欺部分,因房客所翻拍下之契约检警搜索到的不同,显有变造之嫌,且合约书不会盖上骑缝章常会在后来夹页,订定更多未告知的收费项目,收取暴利;此外,原先她承诺房客可提供现住房间,签约后又变成还有房客正在住,暂时出差;法官认为已构成诈术,依诬告、诈欺、强制等罪,判刑8年2个月。

▲恶房东张淑晶的不平等租赁契约。(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受害房客表示,张淑晶通常以不同身分出现在出租网站,签约时还会派不同人会谈,几乎不太会现身,且房间的磁卡电费卡,甚至有朋友来找房客,都要收钱。若要求解约,不只押金拿不回来,反被求偿高额违约金,「她真的是在坑杀人!」房客说,「而且她还敢反告,害一堆房客背负诉讼的困扰,真的很可恶。」

针对此事,林智群在脸书上指出,被张淑晶告的房客跟关系人高达78人,那地检署在收案过程中,难道都不用确认一下「这个人是不是VIP」吗?他认为,可能是因为地检署每天收案都上百件上千件,检察官那么多个(台北地检署就上百个),每个检察官分到一两件「也不觉得有异」,而在没有大数据分析的情况下,原本应该保护人民的司法制度「就变成张淑晶恐吓取财的工具」。

「其实这样的情况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林智群举例N年前有一个摄影师常常在网路上放一些鸟的照片,有些学生为了方便写作业「就引用了」,结果都被告妨害著作权法,学生遇到这种事情都吓得半死,在侦查阶段就用几万元与对方和解,摄影师也因此获利不少。

林智群说,但摄影师违法吗?好像也没有,顶多是过度频繁司法资源而已,后来他的事情被慢慢传开,法院或地检署知道后,对于该摄影师提告的案子「有无侵权部分」都采比较严格的标准审核,甚至地检署也以诬告罪起诉该摄影师,他才慢慢收敛他的行为,「所以官府有时也是要注意一下这些滥讼的人,不然法院或地检署可能会被有心人当成获利工具。」

针对以上情况,林智群表示,目前官府已经提出一些方案,司法院日前提出「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拟对恶意滥诉行为处最高12万元罚锾;而法务部近期也要祭出新制,今年8月底起将在新北等4个地检署成立「立案审查中心」,由专股专人负责筛选、处理滥诉案,同时规划「有条件的刑事诉讼有偿制」,研议对刑事滥诉者收费。

「恶房东」张淑晶被控从2013年起,因出租房屋坑杀78名房客等相关人,被控诬告、诈欺及强制等罪,昨天新北地院宣判,判处张淑晶8年2月徒刑,其中1年2月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看到这个新闻的反应,应该不是高兴,而是难过, 因为我们应该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