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靖宇/亲爱的,你爱我吗? 送我一楝房子吧!

文/赵靖宇

民国100年,代表百年好合,接着中国人最爱的生肖龙,早生龙子,进入2013年,结婚热潮继续延烧,原来2013音近「爱你一生」,内部政统计,1月4日就有2827对新人登记结婚,创下历年来单日结婚对数第四高,「201314,爱你一生一世」,爱情数字又展现魔力

结婚的人多,离婚的也不少,光是知名度高的艺人大嫂团中的金友庄和婷婷,和另一半原本人人称羡的明星夫妻,去年还不是走上离婚一途,我不是要浇新人冷水,说真的,相爱容易相处难,花钱容易赚钱难,买房子容易要分财产更难,也是艺人圈里大嫂辈的曾雅兰,去年底在好几个节目中跟老公昌明要房子未果,嚷着要「离婚」。

其中有一个节目,我刚好在现场当理财专家代表,两人为了房子吵起来,老婆认为房子在老公名下,她什么都没份,老公应该将房子过给她,很多老婆一定心有戚戚焉买房子理应用老婆的名字,这才是爱的表现,后来侯昌明在自己的节目上勉强同意,事后却在FB上「反悔」,媒体又大肆报导一番,打节目宣传效果,偶而小俩口表面闹闹,曾雅兰有没有讨到房就不知了。

理财专家的工作范围是就家庭的需求,找到最适合的理财方法,一般规画夫妻财务状况许可,可考虑投资房产,做为家庭资产配置的一部分,夫妻都有收入,房贷和家用可就双方能力,分项各别支付,或协商全部由一人负担,另一人负责储蓄,亦或设公帐户一同分担所有支出。

上节目给这群银色夫妻的建议不脱以上的基本原则,我自己也是人妻,其实,感情好的时候,钱多出少出,不会太计较,感情破裂之后,什么钱都不愿意出,房子、孩子,谁是谁的,一定要分的清清楚楚,理财专家这时无能为力,恐怕要换法律专家才有办法解决。

我特别向处理离婚案件相当知名的法律专家蔡志雄律师请教,就我粗浅的认知是夫妻若未约定,民法定义夫妻财产共同,既有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财产少的可以向财产多的要求财产分配,就算房子是老公的,老婆也可以要求分一半,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很重要吗?

以曾雅兰向夫讨房产的案例,接受采访的蔡志雄律师分成以下两种情况说明:

一、民法第1030-1条规定法定财产制关系消灭时,夫或妻现存之婚后财产,扣除婚姻关系存续所负债务后,如有剩余,其双方剩余财产之差额,应平均分配。但因继承或其他无偿取得之财产以及慰抚金不在此限,也就是说有婚姻关系期间,老公把自己名下的房子赠与给老婆,老婆属无偿取得,万一离婚,太太不必分一半给先生,房子是属于太太的。

二、如果一开始是老公出钱买房,直接登记在老婆名下,房子当然算太太所有,但闹离婚时,实务上一定会发生老公主张都是他出的钱,房子算他的,而法官认为是老公同意登记在老婆名下,等于赠与给老婆,不过,老公还可以请求分配剩余财产,因为先生出钱跟别人买房子,誊本上记载取得的原因是写买卖,不是赠与,这部分有比较多法律上的解释空间。以上得知,谁出钱不重要,重要的是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房子,不小心离婚,再来争剩余财产分配,如果情况是房子本来登记在老公名下,之后再过户送给老婆,一旦分手,纵使没有办理分别财产制,也不用分给「前夫」,雅兰妹妹,我帮妳问过律师了,妳应该知道要继续努力吧?聪明的大老婆们,怎么做才是真正爱妳,给妳安全感和保障,跟你的老公大声的说,「亲爱的,送我一楝房子吧!」(本文转载自全新房地产新闻网站好房News名家专栏区http://o.housefun.com.tw/)

理财族请加入投信一姐赵靖宇http://www.facebook.com/fundwriterchao妈咪们请加入赵姐:妈咪不用太完美http://www.facebook.com/mommysword无名小站不完美人妻赵靖宇http://www.wretch.cc/blog/jean57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