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音/多元成家支持者,可以停止媚俗了
▲绿党社会民主党联盟立委候选人许秀雯。(图/伴侣盟提供)文/赵晓音(硕士生)日前绿党立委候选人许秀雯于脸书中提出多元成家家属制草案之影片,理由为「登记做这个家属,按照目前的规定,这是没办法的。」(参其影片1:25秒处),据此提出要修改民法,实属荒谬。
查现行民法第1123条已有规定「虽非亲属,而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者,视为家属。」又户籍法施行细则第四条第六项明定,非亲属者可以登记为「其他家属」。若有同居事实之非亲属要办理登记,而户政机关拒不办理,则可依据诉愿法第一条提出诉愿。
再者,大法官释字第415号解释文亦明白指出「纳税义务人与受扶养人是否为家长家属,应取决于其有无共同生活之客观事实,而不应以是否登记同一户籍为唯一认定标准。」换言之,户籍上虽未登记为家属,并不影响实质上是家属的事实。
既然现行法律已有规定,并根本无需再修改民法设立多人成家制度。伴侣盟以此愚弄选民两三年,浪费不少社会成本、制造社会对立,实在是欠社会大众一个道歉!
最后,有关伴侣盟提的伴侣制草案,不但可以单方面解约,随时可以解约没有一年的限制,还有兄弟姊妹可以结为伴侣。通过之后,势必将像法国现今的状况,成为富人逃避遗产赠与税的多元避税法案。
●作者为赵晓音,目前为台湾正道福音神学院硕士生。本文为投书,不代表公司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声音,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