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各机关不得购危害资安产品 「非限制民间消费」

政院苏贞昌拍板「各机关危害国家资通安全产品限制使用原则」。(图/记者柳名耕摄)

记者蒋婕妤台北报导

中国陆资讯产品华为品牌资安引发国安危机,被多国禁用,行政院研议多时的「各机关对危害国家资通安全产品限制使用原则」18日发文各机关正式开始使用,原则内容并未提及中国、陆资等字眼,仅强调各机关不得购置危害国家资安相关产品,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 说明,没有特别提及特定国家字眼是希望范围扩大,只要危害国家资安的产品都该限制。

「各机关对危害国家资通安全产品限制使用原则」内容中避开敏感的陆资等字眼,内文写道,「为推动资通安全管理法第五条第一项所定资通安全整体防护事宜,强化中央地方机关、公立学校公营事业行政法人之资通安全防护,降低国家资通安全风险,特订定本原则。」

针对何谓「危害国家资通安全产品」,原则中说明是指「对国家资通安全具有直接或间接造成危害风险,影响政府运作社会安定之资通系统或资通服务」之相关产品,要求各机关基于国家安全、国际情资分享、潜在风险及冲击分析因素,搜集相关机关意见评估,进一步核定生产、研发、制造或提供前点产品之厂商清单。

如果各机关非得购置相关品牌之产品,必须要有「具体叙明理由」,经主管机关核可后可以专案方式购置,但要遵守应指定特定区域及特定人员使用、不得与公务网路环境介接、不得处理或储存机关公务资讯测试检验结果应产出报告、购置理由消失,或使用年限届满应立即销毁等五点原则。

Kolas Yotaka 19日受访时强调,资安及国安,但这项规范原则仅限于政府各机关,绝非限制民间消费行为,她要特别澄清盼外界不要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