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运通劳资纠纷不断 劳动部呼吁应善待船员

▲中钢运通20年前加给的额外福利,如今成了烫手山芋。(图/中运提供)

记者廖婕妤/台北报导

中钢(2002)旗下的中钢运通与中运工会间争议不断,中运工会今(9)日指控,中钢运通违法中断下船船员投保,中钢运通对此发出声明严正澄清,劳动部则表示,已多次协助双方协调沟通,呼吁公司应善待船员,积极妥适处理员工争议诉求,透过协商解决纷争。

中运工会今日赴劳动部陈情,指出中钢运通违法中断台湾船员劳健保,长时间拖延不肯再次派任在岸的台湾船员上船工作、变相逼退台湾船员,导致超过300名船员家庭陷入困境。

中钢运通则澄清,公司依照国内船员法及国际公约规范,与聘雇船员签署定期雇佣契约,并在契约期间为船员投保劳健保,和国内其他航商做法一致,且经最高法院判决确认,并无疑义;雇用契约到期后的下船船员,可依劳保条例规范与主管机关函释,转至船长公会或中华海员总工会投保,此作法也是国内业界惯例,且已行之有年。

劳动部表示,依法行政为行政机关基本要求,工会与公司的契约争议已提起诉讼,正在法院审理中,仍应尊重法院判断,以其裁判作为准据,惟工会如有法律协助需要,劳动部可提供法律扶助资源。

劳动部说明,船员身分确有其特殊性,相关工作权益涉及船员法之特别规定,如工会对其规范有检讨修正意见,亦可提供给劳动部转请主管机关参处。

劳动部最后表达,劳动部非常重视劳工权益,所称推卸职责并非事实,工会来部陈情,劳动部倾听劳工诉求,将在法令许可围范内尽量协助劳工争取工作权益,但呼吁劳工朋友表达意见仍应本理性方式,争取社会支持,避免造成纷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