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产大亨拟来台投资不动产 内政部:审慎把关

▲中国地产大亨冯仑拟来台投资开发休闲渡假不动产,对此内政部表示会审慎把关。(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陈佩仪台北报导

近期有消息传出,中国地产大亨冯仑拟来台投资开发休闲渡假不动产,对此内政部表示,会邀集相关部会严谨审核,如涉有投机炒作、影响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之虞者,均不予许可,更不允许陆资进行不动产的投机炒作。

内政部指出,陆资来台进行投资,首先需依「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规定,经过经济部投资许可后,始得依「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取得设定或移转不动产物权许可办法」(以下简称许可办法)申请许可取得不动产。

此外,由于两岸土地制度及土地资源迥异,为避免陆资来台投机炒作不动产,现行许可办法除已规定大陆地区人民具党政军身分者在台不得取得不动产外,大陆地区人民每人仅能取得一户供自住用住宅不动产,且不得出租或供非住宅之用,所有权登记完毕3年内不得移转。

内政部进一步指出,目前亦有实施总量管制预防性措施,限制每年大陆地区人民得取得土地上限为13公顷、建物上限400户;同栋或同一社区的建物,以总户数10%为上限;若取得之不动产会影响国家重大建设国土整体发展、涉及土地垄断投机炒作或有影响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之虞,均不予许可。

内政部表示,陆资企业仅能基于业务需要或从事有助于台湾地区整体经济或农牧经营之投资,才能申请取得不动产,如观光旅馆、观光游乐设施开发,不过仍须经过经济部许可,检具投资计划书申请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同意后,由内政部核准才能取得不动产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