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议员因大庆遗址为民请命 地政局:符合《文化资产保存法》规定

议员陈文政今天质询时,关心大庆市地重划区内建商进行开发时发现考古遗址权益问题。(陈世宗摄)

台中市议员陈文政今天质循时,关心第13期大庆市地重划区内建商进行开发时发现考古遗址一事。台中市政府政局表示,13期市地重划区尚未配地,也未有建商进行开发,目前均由市府在符合《文化资产保存法》规定下,进行重划工程,因此并无建商进场开发及负担遗址抢救发掘费用情事

地政局指出,台中市第13期市地重划区自99年间起陆续展办各项重划作业,100年间进行整地工程时疑似发现考古遗址,因此委请国立自然科学博物馆全区试掘,于102年间由市府公告指定为市定糍埔考古遗址,面积16公顷左右;另在市府指定考古遗址周边及南区捷运G13站重划区内土地,也划为遗址列册追踪。

地政局表示,为保护遗址并兼顾重划作业,市府立即启动都市计划变更程序,将市定遗址范围变更为公园用地社教用地,以保留相关遗址。另重划工程进行时,因遗址区内道路及滞洪池等公共设施仍需开辟,因此由台中市文化资产处支用重划基金办理遗址抢救及施工监看,希望在符合《文化资产保存法》规定下完成重划工程。

地政局强调,都市计划变更程序及遗址抢救工作皆已完成,目前仍依规定透过施工监看方式进行重划工程;同时地政局也积极办理土地分配相关作业中,希望赶在年底能公告土地分配草案,以回应区内地主期待。

针对遗址发掘费用由开发单位负担一事,台中市文化资产处表示,相关程序皆依法行政,且依中央法令办理。依文资法规定,营建工程或其他开发行为发见疑似考古遗址时,应即停止,并通知所在地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

另依据遗址监管保护办法规定,营建工程或其他开发行为,其范围涵盖经列册考古遗址者,应邀请考古学专家进行考古遗址价值内涵调查评估,并将结果报主管机关处理。因文资法属中央法令,因此建议中央或立法委员修法时,能将开发单位意见纳入修法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