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文荣/借问疫苗何处有 时中遥指APP统筹中
新冠肺炎在台湾的疫情,经过一年多的「超前部署」之后,除了口罩剩超过八亿片之外,人民最挂心的首推疫苗在哪里?其次消毒酒精为什么买不到?
如果大家还有印象的话,行政院长的脸书中说得很清楚,消毒酒精约90万瓶,换算成每人平均可分配的酒精数,差不多是22毫升,想必这就是行政院长脸书中说明的「扩大整备防疫物资」,至于为什么只有机会分配到22毫升的道理为何?我也不清楚!
当今,口罩解除管制之后,当然已经不是问题了,笔者也未见市场失灵的现象,但消毒酒精与疫苗呢?这一年来政府的热中于防疫物资的分配主义,请注意,是分配主义而不是分配正义。
从口罩的分配实名制开始就是一种分配主义,现在疫苗的采购更是一种极端的分配主义,问题是这样的分配是否符合分配正义与分配效率的原则吗?
资源如何分配本来就是一种市场价格机能运作下的方案,但资源一旦到了政府手上,一不小心政府就和打家劫舍的强盗没有两样。当代政治哲学家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认为,人们对自己的财产有几近绝对的权利,在没有侵害到其他人的前提之下,政府不应侵犯每一个人的财产权。言下之意,如果政府介入强行分配资源,不就和强盗一个模样?
笔者举自己在大学修《宪法》的例子,教授规定每个人必须依规定的位置就坐,第一堂课笔者就起身发表我的两个疑义。第一,笔者修的是《宪法》吗?教授答「是」;第二,如果修的是《宪法》,依据《宪法》第10条,人民有居住及迁徙之自由,笔者当然有「自由选择座位」之自由。
各位猜看看教授怎么回答?他答说这堂课他最大,我须依他的授课惯例就坐。我只好再据理力争:「教授言下之意,难不成本堂课教授之《宪法》与您『抵触』无效?既然抵触无效,何须修课呢?」
笔者帮各位翻一下《宪法》。第15条「人民之生存权、工作权及财产权,应予保障。」;第22条「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权利,不妨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宪法之保障。」;第23条「以上各条列举之自由权利,除为防止妨碍他人自由、避免紧急危难、维持社会秩序,或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难道,刁难人民自行进口疫苗,是为了「避免紧急危难」、「维持社会秩序」与「增进公共利益」?或者,是另有所图?
▲台湾疫苗短缺。(图/路透)
生命权当然是一种财产权。如果人民有能力购买疫苗,也就是捍卫其生命财产权,政府如何用行政命令强迫由中央统筹(购)?正因为购买疫苗就是一种价格机能,如果有人买得起,捐得起,对人民而言就是一种财产权,政府用统筹分配的作法,不就是和罗伯特.诺齐克批评政府的说法一样吗?
更深一层说,市场正常运作之下,不会有市场失灵的问题,在价格机能存在的前提之下,政府的介入本来就不具备效率与正义性,因为人民已经根据自己的意愿付出金钱交换产品,政府最好不要介入与干涉。
笔者再举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国富论》的论述,因商人有足够的诱因而将资金留在国内,导致国内资本增加,并在无意中强化了国防力量,这对社会大众有利,但不是商人的本意。
所以,套亚当.斯密(Adam Smith)的思路而言,厂商有意愿且有机会引入疫苗,让大家有疫苗可以注射,他赚了一笔机会财,让防疫效果提高,绝对不是厂商为了「防疫大义」,而是为了「赚钱」这件事。那么,政府扛着「防疫大义」的大纛,行分配主义之实,基本上就是独占厂商作为,剥夺的不就是人民的福祉与剩余吗?
果不其然,在我们苦等疫苗不到的窘急情况之下,唐凤政委马上配合提出「Covid-19公费疫苗接种预约平台APP」,预计六月下旬推出。这也不就是去年「口罩实名制」的另一种翻版,再行「分配主义」,却无视国外马上有疫苗可进口事实。但摆在眼前的问题是,人民是要注射疫苗,而不是要预约疫苗!
▲由政委唐凤整合,政府将在六月下旬推出「Covid-19公费疫苗接种预约平台」。(图/翻摄唐凤脸书)
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口罩可以几天用一个,可以用电锅蒸,可以用阳光晒,大家合作一点,虽然分配不效率,也没有剥夺人民的生存权。但疫苗一天没打,分配主义赌的是一条条的人命,生命权正在点滴消逝当中。
然后,生命权用APP预约等闲视之?
热门点阅》
► 陈建炜/国产疫苗是否有效需要实证数据 控制疫情不能靠妄想
► 翁履中/每个死亡数字都是家庭的破碎 重点请放在疫苗而非大内宣
● 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欢迎投书《云论》让优质好文被更多人看见,请寄editor88@ettoday.net或点此投稿,本网保有文字删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