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大便丢中员警脸胸 「最恶酒驾男」起诉将面对最重4年徒刑
▲彰化男子不满酒驾遭拦查,竟当街拉屎丢警察。(图/记者李忠宪翻摄)
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彰化62岁张姓男子3月间酒后骑车在彰化市区遭警方拦查,心生不满竟采「便便攻击」,当场拉屎手抓丢中张姓警员脸部及胸部,张员却未受影响,与同僚将他压制,经酒测高达0.66,依法送办,彰化检方7日侦查终结,认张男涉犯公共危险罪与对公务员施以强暴罪等罪嫌,将他提起公诉。
彰化分局莿桐派出所员警3月22日晚间执行巡逻勤务,骑车行经彰化市彰鹿、彰马路口时,发现一名男子骑机车行径怪异,还违规左转,立刻上去将他拦下,员警当下发现张姓男子身上有浓浓酒味,怀疑酒驾,立刻叫支援。
支援的张姓警员到场后,拿出酒测器要求酒测,告知张男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岂知,张男竟因被拦查,心生不满,将右手朝自己裤档内一伸,随即朝张姓警员做出丢东西动作。张员发现自己脸部和胸口有东西,回神发现竟然有屎味,原来张男竟当街拉屎在裤子里,再拿大便攻击。
但张员丝毫未受影响,当下与同事将他压制,并进行酒测测得0.66,时任彰化警分局长洪宏荣得知后,肯定张员忍辱负重完成工作,还亲赠一套警察制服表达感谢,当时分局警询后将张男依公共危险罪嫌将他送办。
张男酒驾及抓大便攻击员警的做法,未来可能须缴交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之罚款(1万5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之行政裁罚,及吊销执照1年,之外还须负刑法第185条之3公共危险罪(公诉罪)之刑责,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万元以下罚金及对公务员施以强暴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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