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传真-创业和新创大不同 你不可不知的Startup
Y Combinator创办人Paul Graham写过一篇「Startup = Growth」,很好阐述了对新创公司的定义,最重要关键就是「成长」,新创必须从零开始做到大,并在短时间实现高速成长。
创业开一家咖啡厅和新创做一个社交工具、搜寻引擎是明显不一样的,假设你开一家咖啡厅,以附近办公的上班族为主,那客户群体就是有限的;或进一步再营造成网红拍照热点,就有远道而来的观光客,不过规模仍然是有限的,成长也因此受限制,好处是不用担心与其他地区咖啡厅相互竞争。如果开的是连锁咖啡厅,可以选择星巴克模式,开数百家以上的连锁咖啡厅,这个模式将会面临很多竞业竞争及管理挑战,但本质上并不存在要把公司持续做大的压力。
如果是网路服务的新创业者,就必须在短时间内实现高速成长。网路创业存在一个「Network Effect」,概念是一种产品或服务,会随着用户人数增加,价值也会提高。如果想打造一个社交工具或搜寻引擎,将理解到这个世界不会存在活跃使用的1,000个社交工具或100个搜寻引擎,每个人最常用的社交工具就一 至二个,搜寻引擎也就一至三个。
对于新创公司的创业者只有一个选择,就是快速做大规模,抢到第一,实现利基市场垄断。如果经营的是一家新创公司,创业者的管理能力、招聘员工及组建完整团队、产品独特性乃至与股东及整个资本市场的关系,都和独资创业开个咖啡厅明显不同。
身为新创公司的执行长,个人的工作和生活型态将产生剧烈改变,会有远大的目标和理想,但必须牺牲些东西去交换,可能是休闲兴趣,甚至是甜蜜的家庭时光。除此之外,本身必须不断学习、接受并处理挑战与挫折,不断迫使自己成长,让自己不会成为公司发展的天花板。
厘清「创业」和「新创」不同,就可以理解创投只投资高速成长的新创公司,因为决定一家创投报酬关键,就是要投到那一至二家最好的公司。创投本质是不允许投资「小而美」公司,如果你只打算开个几家连锁咖啡厅,每年赚个几百万,对创投投资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想拿创投投资,就必须追求高速成长并实现垄断,这也是创投追寻的「Power Law」理论,将目标放眼市场上前1%能取得大部分利润的新创公司。
不管有什么创业想法,首先问自己,「我做的是一个怎么样的事?我要追求怎么样的生活?我要实现的梦想和目标?我需要用什么去交换?」台湾绝大部分创业项目(>90%),在事业本质上其实不需要找创投投资,也不一定要走上规模化和IPO之路。以终为始,你必须想清楚创业的动机与目的,才能展开这趟创业的奇幻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