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上「走廊奔跑」同学赔近10万 男童父母:我儿成绩优良

▲小2男童走廊互撞跌倒,双方家长告上法院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pixabay)

社会中心台南报导

台南市北区某一间国小2名学童在走廊发生碰撞,其中一名林姓学生倒地「手骨折变形」,因此对另名戴姓同学提出求偿。台南地院简易庭审理后,认为双方皆有过失需各负5成责任,判戴童父母连带赔偿林童9万8600元,可上诉。

事件发生于2017年5月31日,林童与戴童在走廊上奔跑互撞,情急之下林童用手撑住地板,导致手肘桡骨骨折。林童父母因此向对方求偿医药费精神抚慰等37万9千元,不过双方父母多次协调医药费问题,最后都破局、不欢而散。

而事后林童母亲偕同吕姓员警闯入教室,当着全班面前索要戴童个资,遭戴童父母怒向市议员林燕祝陈情,闹上媒体版面。林燕祝直呼太离谱,「台南市教育局瘫痪了吗?警察接受案件,如可以直接进入国小二年级教室,跟老师要学生的个资,今日当场吓到上课的小朋友,那教育局裁撤吧!」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林生主张,与戴生撞击时,已处于停住状态,是对方撞上来,因此觉得自己没有过失。不过戴童父母也不甘示弱回击,「儿子成绩优良,且他从教室走出,怎可以预知教室外发生的事情,如果儿子有错,对方也要负责任。」

法官审理后认为,林男事故发生前已在走廊上奔跑,加上离他最近的证人指出「煞不住」,因此2名学童都未尽注意义务,审酌后林童、戴童需各负5成责任,判戴童父母应连带赔偿9万8600元给对方,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