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额200亿以上券商 需设独立资安专责单位
金管会证期局今天(20日)表示,将修正「证券暨期货市场各服务事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明订资本额200亿元以上的券商,需设立独立资安专责单位,且要设立资安长与至少2名资安人员。最快第2季上路,上路后给予券商6个月时间调整。
证期局副局长周惠美表示,将对证券商、证金事业、投信事业、信评事业、期货业、经营全权委托业务的投顾事业等,采取资讯安全差异化管理。规定资本额200亿元以上需设立独立资安专责单位,与资安长及至少2名资安人员,符合条件的有3家券商,分别是元大、凯基、群益。目前这3家券商都未设立独立的专责资安单位。
而资本额100亿以上但未达200亿,则需设立资安主管及至少1名资安人员;资本额40亿以上但未达100亿,需设立资安主管及至少1名资安人员;资本额未达40亿,则需设立至少1名资安人员。
周惠美表示,这次修正经过预告后,预计于第2季上路,上路后将给予业者6个月的时间调整。
此外,证期局也于今年1月份发函,要求证交所、柜买中心、期交所、集保结算所等周边单位,都需设立独立资安专责单位,与资安长跟必要资安人员,这些单位需要在4月前完成。根据金管会了解,在未发函前,只有集保结算所设有专责的资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