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電費新制明上路!重點一次看 房東不從最重罰50萬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夏日炎炎,内政部日前公告「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新制,明起正式上路,未来租屋电费须以用电度数计费,不得超过电费单当期每度平均电价;非用电度数计算者,电费收取不得超过电费单每期电费总额;新签约的租户全面适用新制,旧约不会溯及适用,但若经过租赁双方同意,仍可以重新约定适用新制。

不过,地方忧心仍有「新制黑户」,内政部强调,后续将要求各地方政府不定期办理租赁契约书查核,确保租屋族电费权益保障。

此次新制有2大重点,首先,如果是约定按「用电度数」计费,房东收取的每度电费将不可以超过电费单的「当期每度平均电价」;如果非约定按「用电度数」计费,则房东收取的电费将不可以超过电费单的「每期电费总额」。此外,屋外公共设施的电费如果没有分摊并入电费单内,房东也不可以额外收取。

举例而言,若台电当期的每度平均电价为3元,房东不得漫天喊价,要求房客付上每度5元、8元,即使不是以用电度数计费,总收取金额也不得超过电费单总额。

另一重点是,房东在收取电费时,需要提供当期每度平均电价、用电度数等资讯给房客知悉;另外,房客也可自行向台电申办查询相关电费资讯。

内政部表示,地政司已经整理相关问题及处理方式提供给房东房客参考,有需要的民众可以到地政司网站「租赁条例专区」下载新版租赁契约书范本、懒人包及常见问题Q&A等资料,对于租屋电费新制有不明了的地方,也可以拨打1996内政服务热线或向县市政府洽询。

内政部特别提醒房东,去年租赁条例修法,租屋族的租赁住宅契约已全面适用消保法的保护,房东如果违反新制规定超收电费者,房客可向县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单位提出申诉要求改正,如果不改正者,可处3万至30万元罚锾;如仍拒不改正,可加重处以5万至50万元罚锾。

针对房客权益保障,内政部指出,今年内政部与法律扶助基金会已完成签约合作,将于8月起扩大提供免费租屋法律电话咨询,房客如果遇到房东以涨租、解约或变相收取电费等不当方式,衍生租约法律纠纷时,可以电话洽询法律扶助基金会,暸解如何捍卫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