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房屋税 桃园3.3万户未登记

桃园市政府市政会议日前通过《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修正草案,明年5月全国囤房2.0开征后,预估有36万户适用「单一自住房屋轻税」1.0%最低税率。(赖佑维摄)

桃园市政府市政会议日前通过《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修正草案,明年5月全国囤房2.0开征后,预估有36万户适用「单一自住房屋轻税」1.0%最低税率,不过有3.3万户尚未设籍,已寄出辅导设籍通知书,需在明年3月24日前完成户籍登记,否则房屋税恐增加上万元。

囤房税2.0于今年7月上路,明年5月开征,桃园市地方税务局指出,囤房税2.0为自住者降税,囤房者重税,而非自住住家房屋改采全国归户,各县市需订定差别税率。桃园市政府日前通过《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修正草案,已送议会将在这个会期审议。

草案中规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于全国仅持有1户,而且供自住、有户籍且房屋现值在一定金额以下者,税率将从1.2%降到1%,估算每户减税约859元。

税务局估算,全桃园约36万户可享调降优惠,但清查有3万3444笔资料没有户籍,已经在8月寄发辅导通知书,需在明年3月24日办妥户籍登记,若该户没有人设籍,明年5月可能会被课征3.2%,与1%相比会多缴2万元甚至更多。

为鼓励多屋族释出闲置房屋,增加租屋市场,并考量继承取得的共有房屋较难有效使用,草案中也明订出租申报租赁所得达一般租金标准或继承共有房屋,按照屋主全国持有房屋户数,税率1.5%至2%,比修正前2.4%或3.6%低,估计有1万多户受惠。

此外税务局鼓励积极售屋,将1年以内待销售房屋税率由2.4%调降为2%,税务局表示,虽桃园没有严重囤房情形,税务局也参考财政部基准,修订按纳税义务人全国总持有应税房屋户数适用较高差别税率3.2%至4.8%,希望适度提高闲置房屋屋主的税负,鼓励出租房屋。

税务局也说,预估修正后桃园税收损失约9003万元,但尚未考量自住房屋未在明年3月24日前设籍会依照较高税率计算,目前无法准确评估,未来若真有损失,将请中央补足税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