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妹KTV遭强压头「背后硬上」!色人夫完事还问友:你要不要?

人夫陈姓男子女子梦梦喝的烂醉,竟假意上前搀扶,期间再趁机捡尸。(图/取自免费图库123RF)

记者徐恺昕台北报导

人夫陈姓男子与一群友人北市万华区某KTV饮酒唱歌,凌晨近4时许他见大家相继离开后,竟色心大起,假意搀扶女子梦梦(化名)入包厢厕所呕吐,实际上却在里头趁机「捡尸」,结束时开门见到朋友,还问对方「要不要?」。台北地院一审依强制性交罪判陈男有期徒刑4年;二审法官考量他已与梦梦以60万元达成和解,对方也表示愿意给予从轻量刑机会,审结改判3年5月。可上诉。

已婚的陈男2017年2月24日晚间10时许,与19岁女子梦梦等5名友人前去北市知名KTV饮酒同欢,隔日凌晨3时50分许其中3人陆续离开,朱姓男子则走至外头女友电话,包厢内仅剩陈男与梦梦。

此时,陈男见梦梦酒后头晕恶心欲呕吐,遂好心搀扶她进包厢厕所,怎料过程中却违反女方意愿,先是强迫梦梦替自己口交,后续更直强行脱去她所穿的窄裙、安全裤及内裤,将她强压在马桶上,从后方硬上得逞。

朱男讲完电话后走回包厢见里面空无一人,察觉有异,至厕所敲门,陈男才停止动作。陈男事后不仅向朱男坦承上了梦梦,还问他「要不要(对梦梦性交)?」

台北地院审理时陈男辩称,朱男在走廊讲电话说不到2分钟,期间因梦梦表示不舒服想吐,他才扶女方到厕所,当时厕所的门并没有上锁,朱男一开门他就立刻带梦梦出去,坚称自己在短短数分钟的时间内,不可能发生口交及性交等「冗长」的行为。

法官认为,陈男与梦梦仅是普通朋友,本应互相尊重,但他却为满足自身欲望,以强暴手段硬上女方,恶性实在重大,审结依强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二审台湾高院审理时,陈男改口坦承犯行,法官衡量他已以60万元赔偿被害人,梦梦有表达愿意接受道歉,也同意给予陈男从轻量刑的机会,审结改判3年5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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