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枪击案3天辨真假? 法官协会反击行政院

2004年4月17日,当时的总统陈水扁与副总统吕秀莲桃园平镇市举行相信台湾团结晚会,在三一九枪击事件后的第二场谢票晚会中,隔着防弹玻璃扁吕首次同台面对群众。(报系资料陈麒全摄)

行政院修法要求法官负责审查选举期间假新闻且必须3天内作成裁定,法官协会声明强烈反击,并质疑319枪击案走路工事件等要法官3天内查清,是不可能的任务,并且让法官公亲事主,在选务机关尚未作成行政处分前,就提前介入民主选举,相当不妥适。

法官协会的声明指出,行政院日前通过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及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并送请立法院审议,明定参选人等对于不实选举广告,得向法院声请「紧急限制刊播令」,且法院须于3天内裁定,协会认为这样修法存在重大宪政争议

协会指出,维护选举公正本属选务机关的职责法律因此赋予选务机关相当的行政资源、组织团队及行政调查权力,而监管不实选举广告,以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属于行政权核心任务,选务机关不但责无旁贷,而且最为适任,更没有非先给法官处理不可的必要性。

此外,法官协会表示,法院应该立于中立、公正的立场,解决纷争,而不是制造纷争,目前选举法庭受理选举无效、当选无效等诉讼,就是最好的典范;选务机关岂可推诿卸责,把法院推到第一线的政治风暴中心,代替选务机关监管不实的选举广告制造政治纷争。

法官协会举例,多年前总统大选前一天的「319枪击案」、高雄市长选举前一天的「走路工事件」,乃至去年台北市长选举期间特定候选人指控强摘器官的事件,都纷扰甚久,难以平息要求法官在短短3天内把选举广告的真实性查个水落石出是「不可能的任务」。

法官协会赞同为达成选举的公平竞争、维系民主政治的基石,由主管机关研拟适当对策因应「虚伪讯息」对民主选举活动可能造成的危害,但是坚决反对由法院直接介入审查选举广告的真伪,立法院应充分尊重司法院及法官们的专业意见,不应轻率通过行政院版的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