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号套房神秘辣妹问「要不要做」 他一进门答应下场惨兮兮

刘姓女子将某宾馆套房以每月5千元的价格租给陈姓女子,让对方能在房间内与不特定男客从事全套性交易,一次价格1200元,直到警方前来临检,才让不法事件曝光。(示意图/Shutterstock)

日前,一名刘姓女子将某宾馆套房以每月5千元的价格租给陈姓女子,让对方能在房间内与不特定男客从事全套性交易,一次价格1200元,直到警方前来临检,才让不法事件曝光。由于刘女已并非初犯,因此台中地院审理后,依图利容留性交罪将累犯刘女判处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根据判决书指出,刘女以5千元价格,将宾馆房号32的套房出租给陈女,让她以每节30分钟1200元的收费方式接客,从事性交易,有容留之犯意,整起事件直到某次陈女与一名男客嘿咻到一半,突遭警方临检才曝了光。

对于容留女子进行性交易,刘女坦承不讳,不过她坚称没有媒介性交易行为,至于陈女则证称「当时男客走进店内,我就有问对方要不要做,对方说要之后,我就带他到32号房」,又男客方面则表示「我进入宾馆时,是陈女问我要不要做,我不知道刘女有没有在场」,检警勘验双方证词后,判断刘女确实没有做性交易的媒介。

不过刘女其实已经不是初犯,为一己私利一错再错,容留女子进行性交易,扭曲社会价值观,并助长色情泛滥,败坏社会善良风气法官因此认为,考量犯案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犯罪手段尚属平和,没有用暴力胁迫之情形,审酌其智识程度家庭经济状况等一切情状之后,依图利容留性交罪,累犯,判处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罚金,得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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