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被捕港议员泼臭液抗议 遭控侵害人权

香港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18日被警方拘捕。图为今年6月许在一场示威游行中遭警方带走。(中新社资料照)

香港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陈志全及朱凯迪18日被警方拘捕,因涉今年5月及6月立法会审议国歌法时泼臭液抗议被控《立法会(权力特权条例》(下称特权法)的藐视罪及《侵害人身罪条例》,称其「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企图施用有害物品」罪,案件19日中午开庭。对于首度有议员因议会抗争行为被控侵害人身罪,3民议员斥政府「打压异见者无所不用其极」,香港民主党主席胡志伟批评警方滥捕及滥告,事件亦引起欧盟驻港澳办事处关注。

主党许智峰、陈志全及议会阵线朱凯廸18日早上被警方上门拘捕,下午获准保释,案件将于19日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3人被指今年6月4日在立法会会议「引起或参加任何扰乱,致令立法会的会议程序相当可能中断」,被控特权法第17条「藐视罪」及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3条「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向他人施用有害物品」,当日立法会三读国歌法,三人先后泼臭液抗议,陈志全及朱凯迪曾各持一瓶液体冲向主席台抗议,有液体洒泼在地,传出臭味,会议暂停4小时,陈志全事后称因「保安阻我」,液体才打翻在地;朱凯迪曾说所泼的是有机肥料。

许智峰另涉今年5月28日立法会审议国歌法二读期间用腐烂植物抗议,被控藐视罪及施用有害物品罪,其中被指当日在会议厅内「意图使香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企图施用有害物品」。当日许智峰手持一袋腐烂植物走向主席台抗议,被保安包围时将植物放在地并踢前,场内传出浓烈异味致会议暂停,事后许智峰解释一国两制、制度法治已腐烂,所以希望令梁君彦及建制派「感受腐烂的滋味」。

依香港法律,藐视罪可判罚1万元及监禁一年,施用有害物品罪最高可判囚3年。陈志全称被捕是意料之内,但没想到被控侵害人身罪,斥政府「打压异见者无所不用其极」、「穷追猛打」,他表示当时没意图伤害任何人,只想抗议梁君彦限时辩论

梁君彦被问及此事时表示,一切交由警方处理。5月28日闻到臭味不适呕吐并需入院注射抗敏药的建制派前议员陈凯欣说,相信警方是经调查和搜证后才选择以现时条例控告3人,至于应否由警方介入立法会的事,她称秘书处报警是因为有人不适,亦不知恶臭物是否有害,这并非立法会或秘书处能处理的「家事」。

胡志伟批评警方滥捕及滥告,强行将议会的政治问题,引用原本是保护议员的特权法控告议员,甚至罗织罪名,引用侵害人身罪令议会抗争行为要负上刑责,政治问题无法政治解决,欧盟驻港澳办事处称会密切跟进并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