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起可查所得及扣除額

2023年综所税结算申报期间为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民众自4月26日起,就可至各地区国税局查调所得及扣除额资料。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说明,纳税人可至总局及各分局、稽征所临柜申请查询,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查询,但应备妥相关证件与委托书等资料。

如为亲自查询,应出示国民身分证正本,无国民身分证者可出示移民署核发的居留证正本;如所得年度(2023年)无身分证,但领有居留或停留证明文件,且已配发统一证号,并于申报年度(2024年)取得身分证者,应出示所得人身分证及户籍誊本(有注记原居留证字号),或居留证影本供核验。

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代理人应出示身分证或居留证正本,并检附委任书或授权书正本,及申请人身分证或居留证正本供核验。如代理人所出示的申请人身分证或居留证为影本,须切结与正本相符,柜台则应将影本留存备查。

如欲查询过世亲人所得及扣除额资料,须由继承人出示被继承人除户誊本,及继承人身分证正本供稽征机关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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