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店家卖烟「不看身份证」 高中职生最爱偷去超商买

▲48.5%店家卖烟「不看身份证」,高中职生最爱偷去超商买。(图/示意图记者李钟泉摄)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国健署「2015年青少年吸烟行为调查结果显示,国中学生吸烟之比率由2008年的7.8%降至2015年的3.5%,已经降低超过一半,高中职学生吸烟率由2007年的14.8%降至2015年的10.4%,降幅亦近三成。然而,吸烟学生中,仍有46.1%的国中生与71.5%的高中职生会自行购买烟品,超过半数皆未被店家拒绝;前者最常买烟的地点传统商店后者则为为四大超商。

根据《烟害制法》第13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供应烟品予未满18岁者违者最高可处新台币5万元罚锾,依据国民健康署2015年最新调查结果显示,有48.5%烟品贩售业者未经确认身分便卖烟给青少年,虽然较2014年略有进步,仍有持续改善空间

▲国健署长邱淑媞。(图/国健署提供)

为了解各类烟品贩售业者违规卖烟情形,国民健康署委托消基会于2015年4月至9月间针对22个县市抽测672家烟品贩卖场所,安排年满18岁工读生身穿制服以「乔装测试方式店里买烟,测试业者是否拒绝卖烟,结果发现有48.5%店家未经确认年龄即贩售,其中连锁便利商店23%,连锁超市或大卖场38.9%,槟榔摊、传统商店等分别高达54.9%及66.4%。

与2014年违规情形比较,连锁便利商店及槟榔摊改善情形最明显,违规率分别下降15.8%及14.7%,但连锁超市或大卖场及传统商店却分别上升了4.4%及7.1%,还有努力改善的空间。

▲国健署举办「拒售烟品停看听,保护儿少离烟害」记者会。(图/国健署提供)

为了降低青少年吸烟率,国健署与各地方政府卫生局,将持续全面加强各贩售点稽查辅导,并将历年合格率较低如传统零售业列为跨县市联合稽查优先抽查的场所。另结合社区健康营造志工资源,至高中职以下各级学校1公里范围内之贩烟场所宣导拒售烟品技巧监督记录违规卖烟情形。2015年共稽查35万7408次,处分570件,罚锾543万834元。

「卖烟是一时,健康是一世人代志。」邱淑媞提醒,业者如怀疑买烟者为未满18岁者,应请顾客出示身分证件,并表达拒售烟品予未满18岁者之立场。也期望能将拒售烟品予未满18岁青少年的教育训练纳入公司常规训练课程,让拒售烟品的观念落实到第一线烟品贩售人员心中,让自己既不违法,又可让青少年的健康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