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张X光害短命?妇索775万 放射师爆气:拍10万张才会

▲图为示意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示意图/翻摄自Pixabay)

记者汪盈姗台南报导

「2年后才收到控告,真的很傻眼!」一名方姓放射师3年前替车祸来急诊就医的王姓妇人拍摄4张X光片,遭到王妇控诉害自己罹患「X光伤害症」,进而被索讨775万元。台南地方法院审理认为,医疗用X光检查辐射剂量比坐一次飞机还低,需要连续拍摄10万张才可能产生恶心感,因此判王妇败诉。

判决书指出,王妇2015年4月骑车经过崇德路时,被后方骑士不当超车,遭撞倒在地,全身多处擦伤送往市立医院急诊治疗,王妇觉得自己只是轻微擦伤,却被方姓放射师连照4张具有辐射线的X光片,导致后来陆续出现双眼像被洋葱熏眼般的刺痛感、健忘情形加重并且伴随脑思考及反应变差症状,她还认为就是因为照摄X光片加速骨质流失,演变成骨质疏松症

王妇宣称,因为「X光伤害症」侵害身体,造成一生的身心折磨并且减寿,因此向方姓放射师及院方提起民事告诉,求偿费用包括保健食品及中药费175万9000元、无法工作精神抚慰金600万元,合计共高达775万9000元。

方姓放射师庭讯时表示,当天王妇就诊时表明因为车祸导致右腕肿痛右膝疼痛,自己完全按照医嘱执行,没有擅自更改检查项目,并且根据台大医院健康电子报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曾提及,一般民众需要接受1000毫西弗,等于连续拍摄10万张X光片才会产生恶心、呕吐等症状。

根据成大医院的鉴定报告显示,王妇的骨质密度为正常,并无任何骨质快速流失的情况。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认为,医疗用X光机检查辐射剂量比坐一次飞机还低,造成的伤害微乎其微,综合上述,判断王妇所称不足采信,应予驳回对方姓放射师及院方的民事求偿告诉。

▲方姓放射师帮王妇照射4张X光片,遭求偿775万元 。(图/记者汪盈姗翻摄)

方姓放射师接受《ETtoday新闻云》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2年后,直到2017年才收到她的控告很令人傻眼,这么多病人来来去去早就不记得了,有任何问题可以立即向医护人员反应」,耳闻成大医院也被提告的消息,他也说,「希望被她告过的医院可以反制这种医疗讼棍。」

知名医师陈志金案件转贴在脸书上直批,「这种求偿根本在抢钱」、「根本滥诉嘛」,底下也引发网友热议,「他怎么不去告太阳,让她从小到大都接触辐射」,并直呼还好法官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