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至7天彈性育嬰假 5月起試辦
劳动部官员表示,将开放育婴假弹性化请假天数以日为单位,但希望最少不要低于5天。本报资料照片
民间团体倡议推动育婴假弹性化多时,盼开放让育婴假以日、小时为单位请领。为此,劳动部前天已发函给工总、商总、工商协进会、中小企业总会等团体,预计从五月至十二月开放企业申请试办,盼自愿参加的雇主提供五到七天为请假单位的弹性育婴假,若雇主愿意提供单日的请假单位也可以。
依现行法规规定,受雇者任职满六个月后,子女满三岁前都可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最长可请两年,最短可请一个月,前六个月有八成薪的育婴留职津贴可请领。受雇者申请育婴留职停薪,应于十天前以书面向雇主提出。
劳动部条平司长黄维琛表示,规画以需轮、排班或第一线面对民众的事业单位为试办对象,试办期间为今年五月起至年底,受雇者得以五天或七天为原则申请育婴假,申请次数建议以三次为限,且须在请假前五天书面申请。若雇主愿提供优于计划的试办模式,也可自行微调申请天数、次数、申请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