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兵哥不爽返营判5个月 「主动报到、未失联」二审大逆转

合议庭法官认为,叶男一时情绪拒绝入营而不愿于收假时返营,但却难以认定叶男有长期脱离职役的故意,因此认定判处他有罪,是有不适当的,最后撤销原判决,判决无罪。(图为意图,与新闻事件关/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584旅1叶姓上兵,2018年于2月间得知遭部队列入汰除名单,即无心继续服役。3月间叶男休假离营后,按规定应于隔5日应返营销假,叶男却以就医为由延假,拒绝返营、弃役潜逃在外工作,因此遭判刑5个月。叶男不服上诉,合议庭法官认为,叶男一时情绪拒绝入营而不愿于收假时返营,但却难以认定叶男有长期脱离职役的故意,因此认定判处他有罪,是有不适当的,最后撤销原判决,判决无罪。

29岁的叶姓上兵向合议庭法官坦承,自己确实在离营未归期间于亲戚家工作帮忙,但否认有长期脱免职役之意图。叶供称,当时就知道要被退役了,却因部队行为流程疏失,导致一直延宕。他曾跟连长报备要请假3天,也应连长要求开医生证明,但医生却开错证明内容。他表示,当天有回营区,只是没进去,对于未按时归营也承认错误;直到4月16日退伍,他与部队因退休作业延滞问题谈得不开心,才直接离开,后来得知被法办后便主动联络宪兵队,希望能妥善处理。

合议庭法官调查,叶男确实未领到假单即离营未归,并前往基隆帮亲戚工作,之后才与宪兵队联络。法官发现,叶男于3月21日到25日是休假在外,之后向连长请假3日并积极到医院开就诊,以取得续假证明。虽叶男于3月26日未依部队要求进入营区而离营,但他有到营区门口,只因医生证明无法获准假,且之后仍与连长联络,没有藏匿或断绝联系,更主动联系宪兵队报到。

法官认为,叶男当兵7年,若要逃兵早就逃了,不须等到退伍前两周才逃,由于叶男对国军汰除作业流程表示不满,且逾假未归的动机是希望国军能主动说明清楚汰除作业时程。合议庭法官发现叶男与部队间的连系,确有可能因续假结果的认知不同,一时情绪拒绝入营而不愿于收假时返营,但却难以认定叶男有长期脱离职役的故意,因此认定原审认事用法虽不是没有根据,但没有审酌叶男的情形判处他有罪,是有不适当的,因此撤销原判决,判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