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就业计划27日上路 无薪假补贴每月最高1万1千元、追溯至1/15

劳动部。(图/记者余弦妙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因应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劳动部为减班休息(俗称无薪假)劳工所推出「安心就业计划」纾困措施于今(26)日公布具体办法,自109年3月27日起,「减班休息」劳工即可开始向劳动力发展署各分署提出申请

根据劳动部最新统计,目前实施减班休息事业单位已达164家、共4808人,为了因应受疫情所冲击的劳工,因此针对减班休息劳工,除了2月18日已经加码实施「充电再出发训练计划」,让劳工利用减班休息期间参加训练课程并给予训练津贴补助,现又进一步推动「安心就业计划」,并比照「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追溯自109年1月15日开始生效

劳动部表示,将由政府提供部分薪资差额补贴给减班休息劳工,适用对象为自109年1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经与雇主协商同意减班休息达30日以上,并由地方劳工行政主管机关列册通报的减班休息劳工,包括按月计酬全时劳工,及与雇主约定正常工作日数及时间的部分工时劳工,符合以上资格的庇护性就业身心障碍劳工也可以适用。

另外,劳动部更举薪资差额补贴计算方式,劳工实施减班休息日前1年内,现职雇主投保就业保险职业灾害保险的 12个月平均月投保薪资,与减班休息协议书所载减班休息期间的每月薪资差额的50%,按月发给,每人每月最高可领11,000元,最长可领6个月。

例如:某甲为全时受雇劳工,于实施减班休息日前1年现职雇主的平均月投保薪资为45,800元,与雇主协商减班休息期间的当月薪资为23,800元,依其薪资差额将补贴11,000元(=(45,800-23,800)*50%)。

最后,劳动部也提醒,若是雇主未通报减班休息,劳工也可自行向各地方劳工局通报,届时地方劳工局将会前往事业单位调查,若是符合减班休息规定,劳工也可申请「安心就业计划」。

但劳雇双方协商1个月减少上班1到2天的天数,没工作的那几天雇主确实是不给薪,扣除协商减班的部分,雇主1个月仍不可给薪低于现行基本工资2万3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