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ita's CCR纪事录31/不愿被捡尸的后果(上)

Anita's Angle

美国法律规定须满21岁才可饮酒,这对大学从欧洲移居美国的我来说简直是天大笑话,欧洲许多国家16岁便可以喝酒,且当时管制不严,在学校周末与老师共同进餐时就可以一同喝点红、白、啤酒。在美国闷了两三年,好不容易满21岁,我开始了我的夜店人生。

三、四个好姊妹、年轻女生稍作打扮,虽然从未意图要找金主,但去夜店总定时有护花使者开车接送、有人订好位子,喝酒也从来没付过酒钱,至于进夜店要排队、付门票钱?那更是令人不解的天方夜谭,就这样夜生活搞得像「晚酒朝五」的上班族,每周周休二日。

好姊妹们与我喝得开心、跳舞比别人火辣,舞台、钢管、桌几、沙发上都是我们的表演伸展台,虽是夜夜笙歌纸醉金迷,但彼此间有个不成文的默契--去玩是为了 与姊妹同乐而不是钓男人,不论多么疯狂的夜晚,总是各自单独回到自己的房间--若有想要猎艳的女生,那也不必玩在一起。

一同出去玩朋友多是大学生,有同校也有其他学校的同学,当中有几位泡夜店泡得熟了便兼职做起夜店的promoter行销人员,负责每个礼拜呼朋引伴找人上夜店,姊妹们和我当然是固定班底,而有了「行内人」带着玩,我们自然成为VIP,许多VIP活动、特别待遇都少不了。

一夜,我穿着紧身牛仔裤、踩着四吋高跟鞋、简单的无袖上衣,晶亮亮的眼妆唇蜜在暗夜中闪烁,反应着一行人出去玩雀跃的心情。几个男生伴着姊妹们和我嘻嘻 哈哈熟门熟路地踏入夜店,门口高胖的黑人保镳对我们几个熟面孔点头示意,并向做promoter的男生朋友打招呼、闲聊几句,我们像回家般走向放有「预约席」小铁牌的位子,脱去外套、并将小巧的包包集中放在沙发上,用外衣盖住。

没多久,就有人端来各式各样的调酒小杯的shot,大家还没干 一轮,便往舞池走去,向来以「喝牛奶也能嗨」为座右铭的我和姊妹们跳着贴舞,本来会害羞的女生也渐渐热络起来。若周遭有男苍蝇想要加入我们的行列,我们会很有默契地技巧性移开,若碰上穷追不舍硬想贴上来的男生,同行的男生也会帮忙阻挡。

就这样时而跳舞、时而回到座位上休息喝酒,我突然觉得 位上东西的位置不大对,带着一点酒意热舞后的疲惫,我警觉地用双手在大衣小山中摸索着,「Anita妳在找什么?」一位姊妹眼神朦胧笑嘻嘻地问我,虽然还没摸透但我尽量镇定地回她,「我们的包包不见了,妳自己过来找找看,是不是全部人的都不见了。」另一个姊妹凑过来听到我的言语,她们两人不以为然地说: 「妳喝醉了吧!等下离开的时候这些外套都搬走就找得到了。」我站起身来将所有的外套大衣都翻起来,「Anita,妳这样把大家的东西都弄乱了」一个小埋怨道,另一个开始在旁翻一翻衣物,「好像真的不见了耶!」

我不再理会她们俩,随手抓到有做promoter的男生,「我们三个的皮包被偷了, 只有我们三个,你去跟经理说。」男生愣愣地点了个头,我推了他一把才见他离开,我另一手抓了一个男生朋友,「把你的钱包拿出来。」他见我口气有点急,带着酒意温声安慰道:「你别担心啊,钱我们会付,也会送你们回家。」我不耐与他解释,「不是,快拿出来!」他无奈地掏出皮夹,我翻开后找到一张信用卡,大部分学生都是同一家银行,我拨了卡片后的号码、挂了失。两个姊妹已哭成了泪人,其中一个不断地向promoter的朋友讲述事情经过,我拉了拉她的手臂,「没什么好说的,来,快点打这个电话挂失。」见她仍不住地想多说些什么,我把号码拨好、把手机塞在她耳旁

姊妹红着眼着急地建议等夜店开灯后, 将整间夜店仔细地检查一遍,我撇撇嘴没好气地说,「没有用的,我要回家了,要找妳自己留着找。」朋友不解我的态度,我只转头对朋友找来的夜店经理说,「你们有摄影机对吧?」他略迟疑地点点头,「我需要我的证件,请你这礼拜有消息再联络我。」说完我快步跟几个男生朋友和面上仍挂着泪水的姊妹走入寒风上车回 家。【下集待续(32)不愿被捡尸的后果--下】

●作者Anita,硕士金融业。本文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