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死亡理賠竟要被課遺產稅? 專家三大重點注意:指定受益人很重要

新台币示意图。联合新闻网资料照

林爸爸日前因癌症往生,申报「遗产税」时,家人看着国税局提供的「金融遗产财产清册」上有5笔寿险型保单、3笔投资型人寿保单。

奇怪,为何有些人寿保险死亡理赔免遗产税,而有些理赔要列入遗产呢?心理浮起许多问号。

保险的基本精神,是透过保险理赔保障家人未来生活,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所以规划过程必须注意三大重点:

规划重点1:8种国税局紧盯的保单态样

因人寿保险的死亡保险给付可免遗产税,税捐机关为避免保险的美意遭到滥用,在109年7月1日发布「实质课税原则」,一旦符合相关特征的保险给付,国税局就会计入遗产课税。

实务上,实质课税的8大特征并没有明确的数字可供判断,以下可给各位参考

以林爸爸为例,癌症过世前3年(投保时约81岁),陆续以其本人为要保人及被保险人,指定其子为身故保险金之受益人,共投保5笔人寿保险「趸缴之寿险保单」。

缴纳保费大部分资金来自以土地向银行贷款及向继承人其子借贷而来,所以是「举债投保」。

因林爸爸投保时有高血压和糖尿病及前列腺癌服药控制等病况。(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诉字第584号)因带病投保、趸缴投保、举债投保、巨额投保、高龄投保,所以「依实质课税原则认定保险理赔为林爸爸的遗产」。

规划重点2:要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

金融遗产财产清册上的保单A要保人是林爸爸,被保险人是林妈妈。虽然被保险人林妈妈健在,保险公司并未理赔身故保险金,但保单也是有价证劵。金融遗产财产清册会列出,要保人林爸爸过世当日的保单价值准备金及保单借款金额,让纳税人减除后申报为林爸爸的遗产。

如果当初保单A的要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林爸爸,就不会发生要保人身故,保单价值准备金变成遗产的情况。

规划重点3:身故受益人指定受益人

当保单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理赔就会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计算并课遗产税,安排指定受益人是很重要。

多数人都会将配偶或子女指定为受益人。有不少案例是夫妻同时出游死亡,因建议指定受益人可以指定顺位1和顺位2,最后的顺位再写上「法定继承人」。

保险是很好传承工具,可将应税资产转为免税资产,并预留税源,是财富的最佳分配工具之一。规划过程,建议咨询专家,避免踩雷,让财富传承更顺利。

◎本文内容已获 R姐财富方舟-廖嘉红 授权,原文出处于此;未经同意禁止取用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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