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协助沈记玉饰小开诈骗珠宝 郭新政免赔153万元确定

▲郭新政被控侵吞珠宝最高法院判决免赔确定 。(图/记者洪靖宜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已故台北市议员李新的生前女友郭新政,被控协助「沈记玉饰小开沈家民诈欺珠宝,刑事部分她遭判刑4月定谳。至于民事求偿部分,交付6.29克拉钻戒给予沈家民的精品业者淑铃,认为追讨钻石后仍有153万元损失,起诉要求郭女赔偿。一二审均判决郭女免赔,案经上诉,最高法院16日驳回洪女上诉确定。

本案乃源自于「沈记玉饰」公司小开沈昊谚(原名沈家民),企图诈骗芸赏珠宝公司,谎称可以代销2亿元珠宝、钻石,但沈男却将珠宝直接典当换现金。后来沈男找郭女出资6000万元,赎回其中9颗钻石(包含洪女所拥有之6.29克拉钻戒)由郭女保管;沈男还与郭女签订契约,约定若沈男在2014年5月前无法清偿债务,钻石则归郭女所有,另外郭女还可以获得利息及钻石保管费

而芸赏公司发现沈男有异,打算讨回珠宝,更发现洪女之钻石在郭女处。前往索讨时,郭女竟出示一张潘姓当铺老板的当票,谎称珠宝已典当。事后芸赏公司与洪女,付出巨额金钱后,取回珠宝。其中洪女起诉指出,当时透过人转交803万元支票给郭女,郭女仅返还6.29克拉的主钻石,钻戒剩余的K金戒台和上头另2颗小钻石仍遭侵吞;另外沈男最后与洪女和解,但洪女只获赔650万元,她认为此乃因郭女的不法行为造成损失,因此要求郭女赔153万本息

法院审理时,郭女拒绝支付,她主张自己当时确实以为这批珠宝就是沈男所有,只是典当在当铺中,她协助出资取回珠宝,自己则与沈男成立质当契约,属善意取得系争钻戒之动产质权;一直等到芸赏公司出资取回珠宝,她才归还,并未侵吞洪女所称的戒台、镶钻等物。

一二审均未判准洪女请求,其中二审高等法院采信郭女说法,认为郭女因代偿而对沈男取得代垫借款债权,依民法第886条、第948条第1项规定,善意取得质权之担保;故在郭女的代垫借款债权受清偿之前,有理由拒绝返还钻石。另外高院也认为,当时珠宝由当舖将主钻石与戒台拆开秤重再包封,都是由沈男与当舖清点,无法证明郭女造成戒台和镶钻损失,这部分一并驳回。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6日驳回上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