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逼退让? 远雄:只为权利金等政治目的

▲北市府呼吁赵藤雄亲自出席12月会议远雄反问,柯文哲也会吗?(图/记者陈明仁徐珍翔摄)

记者徐珍翔/台北报导

巨蛋争议持续延烧,台北市市长邓家基23日抱怨「每次要求远雄退100公分,都只愿意退1公分。」并呼吁远雄董事长赵藤雄出席12月都市设计审议大会,亲自解决问题。对此,远雄企业团发言人杨舜钦也不客气回应,远雄并无违法、违约,何需退让?况且远雄已退让1公分,反观北市府退让几公分?直言市府逼迫目的旨在提高权利金保证金租金,背后有其政治目的。

杨舜钦指出,远雄历次与市府首长协商过程气氛良好,但每每取得共识后,北市府隔天因故反悔,甚至对外污蔑远雄团队,此举才是伤害彼此信任的主要原因。至于邓家基批评远雄只退让1公分一事,「事实上,远雄并无违法违约,何需退让?市府的逼迫说穿了只是为了修改合约条款,提高权利金、保证金与租金,借此达到其政治目的。」

为何双方认知不同?杨舜钦说明,大巨蛋案已于2013年5月完成第二次设计变更,现场皆按当时建照图说施工,且依程序呈报市府进行勘验,但如今,柯市府至工地现场比对,是采取2011年的原建照核准图说,比对基础明显错误

此外,北市府不但无视国内外法规自创「七项安全基准」,在验证一事上,即便双方已同意选定公正第三单位──台湾建筑中心负责审查,但北市府又临时反悔,坚持将其中4项「没有标准的基准」交给市府自已审查,杨舜钦质疑,此举等同私设刑堂,实在令远雄无所适从,强调「既然有争议,就应该交由公正第三方审查。」

谈及北市府所提大巨蛋79处不符项目,杨舜钦则说明,主要为楼梯开口管道等位置变动,均非主要结构,属申报程序问题,他宣称,依建筑法第39条规定,应可于竣工后一次报验,且针对类似案件,过去裁罚并无「勒令全面停工」前例,可见都北市发局裁量已违反行政法比例诚信行使裁量权原则,选择用极其残酷的手段针对远雄巨蛋公司。

杨舜钦强调,BOT精神中,远雄与北市府属于平等的伙伴关系,若有合约疑虑,双方应回归合约进行修正。他反问,如今远雄既已退让1公分,北市府若真有诚意,又愿意退让几公分?北市府要求赵藤雄亲自出席12月会议,市长柯文哲是否也会释出同样善意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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