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抛3房屋税检讨方案 预计2017年1月送审议

▲北市府12日举办「居住正义论坛」,会后财政局局长陈志铭媒体说明,三大房屋税基解决方案。(图/记者叶佳华摄)记者叶佳华/台北报导

为了检讨房屋税制争议北市府12日举办「居住正义论坛」,财政局也针对房屋税基的现况提出3大调整方案,局长陈志铭表示,一旦取得各界共识后,将于2017年1月送至北市不动产评价委员会进行审议与评定,若通过方案,也将于2017年7月1日适用。

由于2014年7月1日取得使用执照的房屋,适用新制房屋构造标准单价,但房屋税条例于2001年6月修正规定每3年调整房屋构造标准单价,也就是说从2001年至2014年期间,政府并未调整房屋税基,因此,为了合乎合理性,市府拟调整2001年7月1日以后的房屋标准单价。

财政局12日所提的3项方案,包括第一,维持旧制不变(2014年7月1日前)、豪宅若适用新制,路段率改为固定比例;第二,全面调涨2001年7月以后的房屋标准单价,并分3年调涨,陈志铭指出,第二个方案若确定适用,兹事体大,将影响逾10万户,另外,第三个方案则针对,2001年至2014年的豪宅调涨房屋构造标准单价,但配套措施则为,将路段率改为固定比例。

不过,陈志铭也指出,只要适用2014年7月调高新建房屋构造标准单价的新制,应取消新制的加价项目,例如包括有中央空调、电扶梯金属玻璃帷幕室内屋顶游泳池4项目。

针对被外界视为最大争议的路段率,也纳入调整方案中,只要豪宅适用新制的部分,也拟将核定单价中的路段率改为固定比例。

陈志铭澄清,外界曾一度误以为房屋税基将追溯至30年老屋,他表示,这是没有法源依据,因此就算要追溯,也只能追溯到2001年,另外,针对所提的3项方案,陈志铭强调,市府没有任何预设立场将会和市府税捐处共同努力,让税基能够更合理化。▲北市府12日举办「居住正义论坛」。(图/记者叶佳华摄)▼财政局提三大房屋税基解决方案内容。(图/记者叶佳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