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4版本囤房税今并案讨论无共识 2周后再审

北市议会法规委员会审查4版本囤房税,但因众人尚无共识预计2周后再审。(黄婉婷摄)

台北市政府针对建商课征囤房税修正《台北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房屋起造人(建商)1年内未售出将依现值1.5%课征,市议员邱威杰陈建铭徐巧芯也提修正案,4版本今早并案在市议会法规委员会讨论,多名议员认同优惠期限应再拉长,税率也该从最低1.5%上调,但众人对囤房税实施后的房市消长数据存疑,要求市府补充相关资讯,最终决议在5月5日重启审查。

今早的法规会上,财政局指出,「市府版」是以2017年财政部函释框架而订,相较现行版本3年后才恢复3.6%,期限缩短为1年,税率则维持1.5%。依过往数据显示,建商取得使照后1年内售屋率已达7成,且本市都更案件2018年实施预审制度与缩短流程,可减少取得产登的时间,才将年限改为1年。

邱威杰指出,过往房市欠佳,市府订3年销售优惠期扶持建商,但近年房市活络,应将重点放在销售余屋。但因建商取得使照到完成移转需要时间,因此他建议将市府版的1年改为1年半,优惠税率则从1.5%改为2.4%。

陈建铭批评,既然建商在取得使照前销售已近8成,为何还要给建商房屋销售期的优惠税率?且根据内政部资料,北市空屋率在实施囤房税后不减反增,且全国也仅有北市该优惠税率,何不恢复2014年的版本,取消待销售税率,直接课征3.6%。

徐巧芯则说,她同意邱的说法,认为建商取得营登有文书作业时间,毕竟建商与一般民众购屋条件不同,因此抓了半年作为待销售期,但现行税率1.5%和一般民众持有4户要缴3.6%有一定差距,因此采折衷作法,决定调高至2%。

虽议员3版本数字不同,但在场多名议员也同意,市府应考量建商拿到使照至产登的书面作业时间,适度延长1年的优惠期限,税率也该从最低1.5%上调,给建商压力让更多房屋能释出。

不过议员王欣仪认为,讨论此案前应厘清囤房定义,售出的房屋有多少比例预售、囤房税提出后每年释出多少新屋。议员秦惠珠也要求市府说明非都更案从使照到营登要多久,议员周威佑则希望市府提供1年至3年内,课税对象从起造人变成他人的比率有多少,会比提出销售率更有说服率。

法规会第一召集人、议员王浩宣布,囤房税案将在2个礼拜后,也就是5月5日重启审查,期间市府汇整议员提问,将相关资料备妥供众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