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囤房税2% 北市明年开征

北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修正案昨三读通过预计今年7月公布实施、明年开征。(本报资料照片

为遏止建商囤房,延宕2年北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修正案,昨在议会完成二、三读程序终于过关,建商待销售调整为1.5年,销售期优惠税率调整为2%,预计今年7月公布实施、明年开征。

北市自前市长郝龙斌时代祭出建商囤房税,对建商房屋税课3.6%税率,且无待销优惠年限,自柯市府上任历经2次修正税率,现行台北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规定,起造人待销售期从取得使照的次月起算3年内课征1.5%税率,如今通过版本为起造人待销售期从取得使照的次月起算1.5年内课征2%税率。

台北市议会昨召开大会,审议「台北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修正案」,议员王浩表示,此案有3个议员提案,各自税率不一样,现在的版本是以议员的折衷方案采2%税率,希望建商在最快时间内以合理方式出售,「恶意囤房,就有高税率等着他」。

议员李庆元表示,应要让买得起房的人乐于买房、买不起房的人租得起房,若买不起房的人不买房,台北市相关房地产税收一年恐少500亿元,担心这些人会将钱转去其他地方投资

财政局长陈家蓁表示,《台北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修正主因是2017年议会要求要定期检讨,原本市府修正版本是起造人的待销售期1年1.5%税率,经过法规委员讨论最后决议1.5年2%税率,市府最后尊重委员会讨论。

陈家蓁指出,此案昨在议会经二、三读通过,最快今年7月即可实施新制,修正案对建商的影响,则是原本有3年待销售期经调整为1.5年,等同给建商有销售上的压力,希望建商能尽速释出房屋,避免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