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建商囤房税上调至2% 一读通过
台北市议会法规委员会5日审议建商囤房税,最终决定将市府版的待销售期从1年提升至1.5年,税率微幅调高为2%,总算让延宕1年逾的囤房税修正案成功完成一读。(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议会法规委员会5日审议建商囤房税,将北市财政局修正的《台北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与3议员所提版本共同讨论,最终达成共识,将建商销售优惠期从1年提升至1.5年,税率则从1.5%调高为2%,总算让延宕1年逾的囤房税修正案成功完成一读。
现行版囤房税给建商3年销售优惠期,期间可享优惠税率1.5%,之后恢复3.6%,市府考量建商已能在1年内销售近8成的房屋,决议维持原税率,并将年限缩短为1年。但徐巧芯、陈建铭等3名议员仍提案修正,陈建议删除优惠期、直接课3.6%,徐则希望销售期半年、课2%,之后回到3.6%。
4版本昨2度于法规委员会审议,议员王鸿薇认为,市府版年限仅有1年,就过往数据看来,房屋建造后1年内未卖出的比例约为3成,比例仍高,但将时间拉长为1.5年后,可看出未移转的房屋比例下降,且讨论年限应考量房市消长,不能只看景气好的时候。
至于税率,议员周威佑则说,市府版优惠税率为最低值1.5%,但北市的非自用住宅、非盈利提供给民间团体使用的话,优惠税率为2%,建商税率若低于2%不太合理,建议将1.5%提升到2%,一但建商持有成本增加,就会加速销售余屋。
法规委员会召集人、市议员王浩最后裁示,建商囤房税修正案顺利完成一读,其优惠年限从1年上修至1.5年,税率则从1.5%调涨成2%,超过1.5年就回归3.6%,该案最快下周三送议会大会审议,进行二、三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