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绑架议会?北市囤房税3.6%→1.5% 市府一年少征3.85亿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北市议会5日二读通过台北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修正案,调降建商未售出新成屋课征的「囤房税」,未来,3年内未售出的待销房屋税率将从过去的3.6%降为1.5%,并回溯至2014年7月1日以后取得使用执照的新成屋,各项房屋税税率回溯自今年7月1日开始适用。对此,台北市税稽征处估算,市府每年将少征3.85亿元税金

版本超过三户全征3.6% 建商喊冤房市差非刻意囤房

北市府过去为了解决空屋率过高问题而提出囤房税,修正「台北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依条例订定房屋税差别费率,自住房屋三户以内适用1.2%的全国税率;逾三户的房屋若座落在北市,第一、二户房屋税提高为2.4%,第三户(含)以上房屋税,每户房屋税率3.6%。建商一年内未售出的房屋,超过三户都课征3.6%。

但多数建商认为,成屋是销售中的房屋并非要囤房,而且近2年房市不佳,很多成屋3年也卖不掉,后续还将面临3.6%的房屋税实在太高;最终,柯市府接受建商说法,2年前提案修改自治条例,决定起造人持有待销的住家房屋,起课房屋税一年内未售出者,房屋税降为2%。

国民党议员李新认为,北市府自己待售的房屋都只课征1.5%的房屋税(如美河市的联开宅),对建商房屋课2%有不公平之处,「不能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且房地产不景气,建商手中成屋卖不出去并非所愿,认为税率应比照市府持有的房屋。

蓝绿党团折冲 1.5%税率、3年宽限期版本

经讨论后市府与议会达成共识,未售出的待销房屋3年内房屋税率都降为1.5%,且税率回溯至2014年7月1日以后取得使用执照的新成屋,亦即已被课3.6%房屋税率且缴纳者,不会退还税金,但尚未被课征3.6%房屋税的三年内新成屋,都可适用1.5%的税率,预估可为建商省下一笔不小的税金。

民进党市议员李庆锋指出,按照市府原本方案将减收3000万元税金,若按市议会3年宽限提案,减收税金飙高到3亿多元;他认为,建商的合理销售期有待讨论,但3年的期限与房屋评定现值没有关系,而是与房地产景气有关绿营议员周柏雅也说,政府都更案9个月至1年完销,有必要太宽松吗?且如果未来景气好转,市府还要继续维持1.5%税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