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查验超标莱猪仅退运销毁 时力:应落实裁罚

记者林铭翰台北报导

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26日质疑,过去数年对于进口肉品进行边境查验时,发现含莱多巴胺的进口猪肉产品,仅以退运或销毁方式处置,卫福部未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罚锾,要求卫福部应落实现有法规赋予的裁罚手段,自源头做好把关,并要求将主管法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及子法《食品及相关产品输入查验办法》中,有关「输入」的定义一致。

▲时代力量党团召开「就现行边境管理查验含莱猪肉,卫福部未依食安法规定裁罚进口厂商一事提出质疑」记者会。(图/时代力量党团提供)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26日审查中华民国110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关于卫生福利部主管预算(公务基金预算)」,以及《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国民年金法》等条文修正草案,时代力量党团于会前召开「就现行边境管理查验含莱猪肉,卫福部未依食安法规定裁罚进口厂商一事提出质疑」记者会。

时代力量党团总召邱显智指出,依照《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5款规定,进口肉品的动物用药超过一定容许量时,就应该依照同法第44条第1项处以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但卫福部长年以来仅依照《食品及相关产品输入查验办法》进行退运或销毁的处置。

邱显智说,目前肉品进口仅有4%的边境查验率,猪肉查到含莱克多巴胺又仅处以退运或销毁,对于卫福部目前的边境查验作为,他强烈质疑未来开放含莱克多巴胺猪肉进口后,卫福部是否真能为人民的食安及健康负起把关的责任?他呼吁政府应正视边境查验漏洞问题,负起把关责任。

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认为,面对卫福部不合格的边境查验作为,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有罚责的情况下,卫福部竟未予以罚锾,等同纵容部分业者在过去猪肉含莱克多巴胺零检出政策下,存有甘冒风险心态,进口含莱克多巴胺的猪肉。

时代力量立委王婉谕则指出,目前卫福部认为在《食品及相关产品输入查验办法》中的「输入」,指的是还在边境进行查验,尚未取得许可证的产品,然而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中的「输入」,指的则是进入台湾境内、进到市面上,造成卫福部认为在边境查验通关前查获的不合格肉品,无法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进行处罚。

王婉谕认为,卫福部在无法做好源头管理的条件下,应该在法规上避免使用相同的「输入」名词,并在未来加强边境查验能量,才能真正根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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