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旧李合兴蜜饯 遭验甜味剂超标

南市知名的「旧李合兴蜜饯行」,所贩售的「玫瑰洛神」,遭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检测,含超标的甜味剂;南市府卫生局强调,已于12月初的第一时间,要求业者下架回收共1,135公克,由于该产品来源,购自彰化县的「一品干(请造字上廾下果)行」,已移请彰化县卫生局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处理。

有关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公布104年度菜脯及蜜饯产品之后市场监测计划成果,南市「旧李合兴蜜饯行」贩售之产品「玫瑰洛神」,检出「环己基(代)磺醯胺酸2.9g/kg」(限量标准:1.0g/kg以下)不符规定

南市府局表示,配合食品药物管理署104年9月至11月间执行「菜脯及蜜饯产品之后市场监测计划」于该计划共抽验菜脯10件、蜜饯40件,送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检测,其中「旧李合兴蜜饯行」贩售之产品「玫瑰洛神」经业者申请复验不符规定,查其源头为彰化县「一品干(请造字上廾下果)行」,已移请彰化县卫生局调查

环己基(代)磺醯胺酸又称「甜精」,可使用于蜜饯,其极易溶于水,广泛应用于休闲饮料甜点加工蔬果等,惟大量摄入甜精会引起肾小管坏死、低血磷症及光敏感反应皮肤炎。

台南市政府卫生局长圣哲,呼吁南市食品制造业者应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7条食品业者应实施自主管理及第18条食品添加物品名规格及其使用范围、限量标准,应符合中央主管机关之规定,违反者将依同法第47条第1项处新台币3-300万元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全部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