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虽过,冲突未息:国际肉品贸易的未来

蔡育岱 谭伟恩

国际食品贸易舞台上几个重量级的国家—欧盟、美国巴西、中国等—未来在WTO的肉品进出口纷争恐怕仍要持续相当一段期间,尽管今年七月的第一周位于罗马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几经波折通过了关于瘦肉精(Ractopamine,学名译为莱克托巴胺)的最高残留量(maximum residue levels, MRLs)安全标准:10 ppb(parts per billion,十亿分之一公斤就是1ppb)。

这场关于食用肉品安全标准的会议其实可以说是目前国际食品贸易「战争」的缩影交锋的双方分别是以美国为首的肉品输出国家(例如:NAFTA的成员、巴西、日本、南韩等),它们在会议过程中不断宣称施用瘦肉精饲养的牛或猪并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安全威胁。而另一方则是以欧盟为代表的其它国家(例如:台湾、中国、肯亚辛巴威等),坚信有必要继续禁止含有此种物质的肉品销售于市场

争辩的主角—瘦肉精—其实原本是美国药品公司研发出来的一种气喘用药,但因治疗效果不佳被转用于畜牧业,作为一种动物饲料中的添加剂。此种药物在盛行工业化农牧模式的国家(特别是美国)被普遍地使用,透过消耗牛或猪只脂肪以及强化肌肉组织,达到增加肉牛肉猪的瘦肉质量。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此次能形成共识,通过此种物质的使用标准其实过程是有些瑕疵的。因为就最终投票结果来看,赞成票数是69,而反对票数为67。固然依据简单多数决,委员会是要以多数意见为准,但若回顾近五年各国对瘦肉精的谈判折冲,便可知反对使用瘦肉精的国家,还有此次会议弃权表决的国家占了绝多数的比例。换句话说,这是一个勉强通过的食品安全标准,反映的是上述几个肉品出口国家的贸易需求与市场利益,而不是全球贸易活动参与者的真正共识,以及国际公共卫生安全的真切需要。

从贸易自由化的角度来看,国际组织能订定一个标准,对于各国进行贸易通关与检验的程序是有正向裨益,特别是当标准具有妥适科学中立的性质时,可以杜绝进口国隐匿性或武断的非关税贸易障碍。然而,食品一类的国际贸易同时攸关广大进口国消费者的卫生安全法益,当应在会议中得到充分的讨论,而非草率地诉诸表决。国际食品法典委员应知,一旦稍有意外和风险,酿成的结果就会像美国本土近几年频频出现的大肠杆菌致死风波或消费者昏迷事件。

因此,肉品中使用化学添加剂的安全疑虑并不是肉品进口国纯粹主观上的贸易歧视或反对市场自由化的偏见。欧盟在食品法典委员会公布标准之后旋即表示,此标准的正当性相当可议。而欧洲食品安全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 EFSA)则是建议欧洲各国政府慎重考虑10 ppb标准的科学妥适性以及对于消费者健康的潜藏风险。欧洲食品安全局饲料添加剂或用于动物饲料中物质的专家小组(FEEDAP)也发现,糧农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聯合专家委员会(JECFA)有关人体可接受之每日摄取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的研究并不足以完全排除肉品中瘦肉精对于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威胁。

回顾美国昔日与欧盟因牛肉施打荷尔蒙生长激素而引发的贸易纠纷,可以清楚发现,欧洲国家对于消费者健康权益的重视与坚持程度并不容易撼动。如今美国欲借由国际组织所通过和制定的瘦肉精标准来打开其肉品输往欧洲国家的市场大门,自然也不会如预期的简单。相关争议极有可能在未来再度被提到WTO的争端解决机构进行裁定,或者是两大贸易强权再一次进行漫长政治妥协与市场角力。不过,其它国家,尤其是贸易实力远逊于欧洲的国家,可能就要做好心理调适与政策准备,以备在不得不进口含有瘦肉精的风险肉品时,至少还有能力减少人民食品安全受创的风险机率

●作者蔡育岱,中正大学副教授;谭伟恩,政治大学博士研究生。本文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文章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