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女大生命案》李俊宏/看起来正常的人远比看起来生病的人危险
正如同前阵子所提,性侵害案件的发生,穿着是否暴露不是重点,反而是松懈戒心的私宅,以及难以求援的僻静地点风险更高。话才说完不久,就发生这样令人遗憾的社会事件。
延伸到人的冲动攻击不常见于恋物,但在精神动力上,恋物到某个极致而将人视为物品,这一行为本身,也就于内在无视于另外一个个体身而为人的价值,侵害身体到剥夺生命,对其而言,就只是一个近似恋物以满足性或破坏需求的行为而已。
但,这个个案是否就如媒体专访学者提到的,从恋物衍生到性侵需要治疗,我也不敢说,因为,人性里面的恶永远是不能低估的,也有可能窗户破了,恶意陡生。
就算真是如此,就现行法规而言,前端的恋物的犯罪行为的评估或强制治疗,事实上,是没有什么法源基础的。当然,评估、治疗、监控该有资源也是。
▲ 长荣女大生命案梁嫌,是否有恋物癖,仍待评估。(图/翻摄自脸书)
事发后,警政单位吃案的老问题又再被拿出来检讨,其实,今年七月台南才因为枪击案导致警界人事大地震,华人社会总觉得事情的发生是因为用人不当,用调节用人来处理自以为的用人不当,很难解决系统性问题,但却是最快平息民怨的作法。
推给医疗也一样,过往,精神医疗经常被拿来当作平息民怨的挡箭牌,而在民怨转向精神医疗时,又会被拿来质疑不专业。真有法源鉴定、治疗,提早介入,也不一定就能保证事情不发生,风险的产生,经常是许多乳酪漏洞的结果。
社会问题,向来没有单一解,拦截伤害,从来没有办法保证没有伤害。
再说,以现行社区强制治疗而言,高风险的个案在监控不足的状况下,由卫生单位进行社区治疗业务;或是在治疗期间,因为处遇个案的风险动态性的增加,却没有让人安心的强制治疗处所或是社区矫治的监控机制,在设计上没有把整个系统从拦截到处遇的维安考虑在内,受害者恐怕也是从民众变成专业人员而已。
台湾的性犯罪预防与处遇机制,从白玫瑰运动迄今已过了十个年头,说真的需要全盘重新检讨。相较于先前社会担心的精障犯罪议题,这个议题更值得关注。
毕竟,在犯罪领域里,看起来正常的人,远比看起来生病的人,危险多了。
► Her和她 女孩想要的都在这
热门点阅》
► 李怡贞/长荣女大生命案8大提醒 16年前我同学在日本成为冰冷尸体
► 杨聪财/法规创造「性骚扰犯趴趴走」的机会
● 本文获作者授权,转载自「李俊宏」脸书,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欢迎投书《云论》让优质好文被更多人看见,请寄editor88@ettoday.net或点此投稿,本网保有文字删修权。